苏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姚国梅
提起姚国梅,身边的同事都说她是个“学霸”,办案力争精品、辩论逻辑清晰、调研文章更是“手到擒来”。而作为《西游记》的“书粉”,姚国梅却说“儿时的自己虽然更崇拜精通十八般武艺的悟空,但回过头来才发觉自己更像那个踏实、沉默的沙僧。”
不想当悟空的沙僧不是个好公诉人
2007年,姚国梅硕士毕业进入苏州市检察院工作,独立办案之初,只要是她办的案子犯罪嫌疑人80%会翻供,这让初出茅庐的她感到困惑,“自己的公诉之路究竟应该怎么走?”虽然困惑未解,但她仍秉持着“沙僧精神”,踏踏实实地把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作为提升自己能力的“大考”。
参加第一届苏州市“百姓名嘴”宣讲活动
2009年,姚国梅受理了一起格外复杂的诈骗案。9名主犯无一认罪,对抗激烈;各方证词互相矛盾,难辨真伪;律师团无罪辩护,阵容强大。
尽管忐忑,姚国梅仍将“沙僧”的勤勤恳恳发挥到了极致,上午提审犯罪嫌疑人,下午阅卷并请教公诉部门的前辈,晚上梳理书证。
一路上就这样跌跌撞撞,历经艰难险阻,凭借梳理的200多页诈骗数据表、10万多字审查报告,将案件提起公诉。指控事实不仅删减了侦查认定的4000多万元数额,还另外追加认定了2000多万,为法院判决认可。
2016年,姚国梅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入选参加江苏省公诉人业务竞赛,但是,辩论环节却成为她晋级决赛的拦路石。姚国梅发现在向偶像“悟空”进阶的路上,提高自己的辩论能力成为了一门“必修课”。辩论场鏖战正酣,她却时常因为紧张而卡壳,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在辩论上真的没有“天赋”。
辩论教练用一句话点醒了她:“关键不在于你现在有多弱,而是你想变多强?”平平无奇的沙僧想要成为“齐天大圣”,必然需要付出更多努力。不敢表达,那就把同一句话说十遍、说二十遍。无话可说,那就将辩论现场的视频带回家反复观看,查摆问题。一个月后决赛,姚国梅与当年的最佳辩手对抗,与强者相逢,遇强则强,将辩论推向极致。姚国梅亦获得了全省优秀公诉人的荣誉。
对照《证据审查百问》审查案件
回望数年的工作路程,恰如《西游记》中所说“只要你见性志成,念念回首处,即是灵山”,姚国梅忽然发现那个原本技能单一的自己,在一次又一次阵痛式成长中向心中那个目标不断迈进。
三尺公诉席,惩恶扬正义
2020年,姚国梅负责办理一起恶势力案件。
该案中,一群社会青年长期团伙作案,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甚至企图将“黑手”伸向未成年人。
作为承办人,姚国梅发现这群社会青年往往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拉拢未成年人加入。而这些暴力背后掩盖了一个更为恶劣的行为——利用部分未成年人进行“性交易”。
她对该案所有案件证据进行梳理复盘,将每一笔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证人证言予以分类。很快,棘手的问题就找上了门。
强迫卖淫罪重在“强迫”二字。这个案件中部分被害人同犯罪嫌疑人是恋爱关系,而且犯罪嫌疑人从未有过暴力殴打被害人、非法拘禁等控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这样的情况看似与“强迫”大相径庭。
可是,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视角,这些被害人有父母供养、衣食无忧,却依靠出卖身体来赚钱,甚至不索取经济酬劳。这怎么能不是强迫?
一面是法律人的冷静,一面是朴素的正义感,姚国梅陷入了思考。她梳理了实务中强迫卖淫罪常用的认定标准,并深入了解了被害人的受害缘由和心理。她发现,自己忽视了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被害人的年龄。
在这个案件中被害人的年龄集中在14岁至17岁,青春叛逆期的冲动、心智不成熟的盲从、欠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知识让他们成为犯罪嫌疑人眼中的最佳“猎物”。
而犯罪嫌疑人正是抓住了这一弱点,以多种手段对被害人实行精神控制。
一块砖往往微不足道,但是很多块砖就足以建造一个完整的堡垒。于是,姚国梅提出“堡垒说”:“虽然单看每一起案件事实都不足以构成强迫,但是所有事实放在一起就足以对这些未成年女孩构成压倒性的控制力。”最终,这个指控思路也被法院一审判决所采纳。该恶势力组织主要成员亦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8年。
组织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
行百里者半九十,案件办理虽已结束,但为了预防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姚国梅推动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建立工作机制,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让“悲剧”不再重演
2016年,姚国梅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那年,她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殴打同学致人死亡案。在讯问中她发现,打架对于这个孩子来说是“家常便饭”,但屡屡因为年龄尚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而未受到惩罚。与此同时,他所在的家庭,亲职教育存在很大的问题,父亲对他的“铁拳”教育同他的犯罪手法如出一辙。
姚国梅想,如果在处理这个孩子之前的打架行为时,相关单位能够介入对他进行必要的教育和矫治;在父亲对他家暴时,能够及时对他的家人采取一定措施,或许他殴打同学致死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这只是一个偶发事件,还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普遍现状?经过调研过往几年的案件,姚国梅发现,50%以上犯罪的未成年人都“背负”着前科劣迹。而这些不起眼的“小错”正是滋生犯罪的温床。
与全院干警分享自己的成长经验
一个组建专业化帮教团队的念头在姚国梅脑海中愈发清晰。通过多方协调、反复沟通,在民政、团委、妇联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涉案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帮护服务”项目在 2017年正式启动。由专业的司法社工,配合检察官,在审查起诉环节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的工作。项目实施以来,每年都有60-80名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接受社工帮教,通过参与公益劳动、职业教育、法律教育等方式,重塑正确的三观,重新回归社会。
同时,姚国梅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宣传工作。与苏州团市委等单位合作,开展了“晓苏校园行”系列法治宣讲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姚国梅组织法治宣讲活动百余场,走进中小学、幼儿园等数十所学校,让更生动的普法知识走进孩子们的心。
如今,成为部门负责人的姚国梅以更坚定的责任感带领团队贯彻“沙僧式”脚踏实地的努力和“悟空式”志存高远的追求。在她看来,工作的进步,不仅源于成就感的驱使,更在于把每一步走得坚实。
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宣传手册
她说:“我们不会永远都是人生赢家,大多数时候都是走得摇摇晃晃,正如西天取经之路,修行实为‘修心’,只要眼中坚定,就会取得自己人生的真经。”
而她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答了最初的那个问题。“敢问公诉之路在何方?”“路在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