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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真:敢于亮剑的公益诉讼“探路者”
2021-05-12 10:37: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戴真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六检察部主任

  四级高级检察官

  瘦瘦的身材,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脸上总是带着浅浅的笑容,语速较快但发音很轻,给人的第一印象不像是威严的检察官,反倒像是大学校园里潜心钻研学术的教授。尤其是当他阐述一个道理时,会无意识地将身体前倾,用专注的眼神紧紧盯着对方,语速更快,直到讲完停顿的那一刻,似乎才突然想起这并非授课,于是缓缓坐直身体,略带歉意地笑笑。

  这位看似“书生气”很重的中年男子其实不简单。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勤于办案,业务精进,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门人才,先后被评为宿迁市“十大法治人物”、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除了组织的培养,与他勤勉敬业的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有很大关系。

  

  戴真牵头组织洪泽湖生态环境公益保护调查

  2015年7月,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试点省份,省检察院确定南京等7个设区市为试点地区,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可惜的是,宿迁最终与“试点地区名单”失之交臂。

  但是这一年,宿迁检察机关竟然办理了40多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跻身”全省前列!为此,时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专程到宿迁进行调研,提取检察公益诉讼“宿迁样本”。

  “在探索建立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规则的时候,咱们宿迁不能袖手旁观!”这位主动“顶风而上”的人,正是宿迁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戴真。

  善于探索

  敢于向违法“亮剑”

  2018年1月,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度保障民生十大案例,戴真牵头指挥办理的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履行渔业资源损害索赔职责案“入选”。

  这个案子,是在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期间,由试点省份但并非试点设区市的宿迁检察机关办理的,而且是宿迁基层检察机关“越级”办理的。

  2016年3月,在封湖禁渔期内,几位渔民闯进洪泽湖非法捕捞螺蛳。在后期的案件审查过程中,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发现,非法捕捞螺蛳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等三人仅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负有渔业(淡水)资源损害索赔责任的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却未依法对该案中损害渔业资源的行为进行索赔,可能怠于履行渔业资源管理职责。

  按照程序,下一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向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出监督检察建议。可问题来了,由于基层检察院与省级行政机关级别不对等,“越级”发出检察建议在江苏省未有先例。

  “问题”被报到戴真这里。经过请示、沟通与深入思考,戴真给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的回复是:这份检察建议,发!

  “虽说惯例是检察机关向同级行政部门或下一级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但是,既然宪法规定一个公民都有权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从这个角度理解,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也就不存在‘越级’一说,归根结底只是一个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公共利益的建议。更何况,在当时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试点期间,检察机关的做法也是在为将来公益诉讼立法贡献实践样本。”戴真说。

  不仅要发,而且要精准地发。戴真和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一起到洪泽湖查看螺蛳资源受损情况,并咨询专家意见,确定案件全部事实。2017年3月22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

  2017年4月27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与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下属单位——洪泽湖渔管委办公室一行,来到洪泽湖畔,举办洪泽湖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放流花鲢2.5吨,螺蛳10吨。看着洪泽湖里不断跳跃的鱼群,现场百姓一片叫好声。

  2017年5月14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正式书面回复:经过调查以及咨询专家意见,决定向马某某等三人索赔,以放流苗种的形式对生态进行修复。

  追求极致

  把案件办成“精品”

  2017年7月1日起,随着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完成立法,检察机关得以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戴真随即指挥领办了宿迁市第一例“官告官”行政公益诉讼案——沭阳县农委不依法履职公益诉讼案。

  2016年初,沭阳县居民仲某盗伐树木444棵,其中253棵属于有特殊生态价值的生态公益林。2017年3月7日,经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仲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本该案结事了,但宿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沭阳县农委作为当地林地主管部门,怠于履行职责,未对仲某破坏林业资源的行为采取行政措施修复受损林业生态,致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处于受侵害的状态。

  

  戴真赴现场调查取证

  经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2017年9月,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沭阳县农委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相应行政措施,以修复受损的林业生态资源”。

  “我们发出检察建议后,对方收了但是不回复。”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朱建中说。

  “你们多做几次沟通协调工作。”接到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反馈,戴真先“挡”了回去。

  随后沟通多次,对方在法定期限内拒不作出处理。戴真全面审查后将“案情”上报至省检察院。经批准,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沭阳县农委不作为损害社会公益,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是宿迁第一起“官告官”公益诉讼案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办案期间,戴真先后查询了涉及的13份部门规章、执法规范,3次赴案发地实地勘查生态受损状况,2次指导基层办案人员到南京高淳监狱向盗伐者取证,3次与沭阳县农委沟通了解督促其履职情况,3次组织模拟庭审。

  2018年4月2日,全市两级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等190多人列席旁听,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等十余家电视媒体专题采访,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宿城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沭阳县农委按照十倍的标准补植复绿。

  “对方选了很大的一块空地,放眼望去绿油油一大片,我没有一一细数,因为按照补种面积、补种密度一算就知道远远超过规定补植的2700棵。”戴真亲眼看到了沭阳县农委补植的生态林,终于放下心来。

  这是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法院当庭宣判且诉求全部获得支持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2019年初,本案被评为全国十大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迎难而上

  用执着守护公益

  2018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现第八检察厅)刘家璞处长莅临宿迁,指导处理“8.25洪泽湖污染”事件。戴真就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该事件的司法保障、证据收集、案件进展等工作进行了汇报,并着重汇报了提起公益诉讼的难点和问题。

  “这是我办过的最难、最复杂的案子,而且是越查越复杂、越查牵涉面越广。”戴真说。

  2018年8月中下旬,受台风“温比亚”影响,洪泽湖上游安徽、河南多地普降暴雨,各地开闸紧急泄洪,洪水夹带大量面源污染注入洪泽湖。8月25日起,江苏泗洪临淮等乡镇养殖水面鱼虾蟹大量死亡,水体受污染面积9万余亩,洪泽湖遭受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生态损害。

  接到消息,戴真第二天就到达现场,准备“逆水而上”,查明污染来源、公共利益受损情况、污染行为主体以及涉及到的行政机关及其监管职责,开展公益诉讼。

  这一查,这污染源和责任主体就复杂了——生活污染物、农业面源污染物、化工污染物交织。河南、安徽两省的相关责任部门是否存在怠于履职问题,例如水质监测、开闸泄洪前的预警和对下游的提前通知,责任部门有没有尽职?沿河的化工污染企业众多,哪些应当对此污染事件负责?

  四级检察机关都介入了,江苏、河南、安徽相关政府部门都出面了……

  

  戴真(左三)参加全省检察机关保护大运河工作会议

  从当年8月25日开始到年底,戴真和同事来来回回跑了30余趟,在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下,经多轮磋商会办,救助补偿及生态修复资金最终被“追回”,除了用于修复受污染的水体,其余都补偿给了受损失的养殖户。

  “中间没想过放弃吗?”

  “这不是想不想的问题,是没法放弃!”戴真答道。

  恪尽职守

  做有担当的检察官

  行政公益诉讼,从某种程度说,就是公权力与公权力的碰撞,难度可想而知。

  戴真也承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从发现到调查、定案,再到起诉、审理、执行的过程中,有难度,更有阻力,甚至还有发现了但因为法律法规依据欠缺,就很难处理,但又没法放弃的艰难时候。

  怎么会没法放弃?“松一松”,就过去了。

  但是,戴真不愿意“松一松”——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行政机关发送了600余份诉前检察建议,覆盖了公益诉讼的全部领域。

  不仅不松,相反,戴真不断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最难的是“无法可依”。要知道,试点的时候,当时的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中都没有关于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条款,办案只能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点结束到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至今,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两部法律也仅仅分别只有一个条文,笼统地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新的检察职能,依然行进在探索发展的路上,目前还是相当缺乏系统而专门的立法保障。

  戴真想方设法在政法系统工作协同甚至地方立法方面推进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公益保护规则。2019年,宿迁市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这在全国地市级层面还是首创,极大地改善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环境。

  

  戴真在会议上

  2020年,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支持和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力挺”检察公益诉讼。这在全省都很少见,为宿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推进注入了强劲动力。

  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照搬,干好这项工作,不仅需要担当、需要智慧,甚至还需要一种情怀。而所有这一切,在戴真身上都具备。

  “其实现在我们办理的公益诉讼,95%以上是诉前办案。”戴真说,“政府是公共利益最大的提供者和第一顺位的守护者,我们检察机关不能什么都跑前头。”与法院协调、与行政机关沟通,不仅需要韧劲,更考验能力。戴真现在已经能够准确找到自己的“站位”。

  “行政机关从最初的拒绝排斥到现在的主动配合,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已经初步实现。”戴真自豪地说。

  从很多人羡慕的办公室,主动“跳槽”到吃力不讨好的民行处,再到现在的第六检察部,戴真20多年来始终以专注、专业、敬业之心对待每一起案件,就是因为从小到大,他的理想只有一个:裁断纠纷,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9年,戴真指导办理的熊某等12人非法产销假减肥药公益诉讼案,被央视1套《今日说法》、央视12套《庭审现场》报道。

  2020年,戴真指导办理的高某等13人非法捕捞螺蛳损害洪泽湖生态公益诉讼案,被央视1套新闻频道报道。

  ……

  环境资源、国有财产、英烈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哪里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戴真和他的同事们就出现在哪里,跋山涉水,永远在路上。

  “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我愿在守护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过程中,坚守初心,砥砺前行,做一名有情怀、有担当、有智慧的人民检察官。”

  戴真,这位勇于开拓的“探路者”,依然行进在检察公益诉讼的路上!

  【人物评点】

  王咏江(江苏高来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跟法院的 “大民事”格局不一样,检察院给人的印象是“大刑事”格局,检察院里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对外界来讲比较“冷门”,一般人可能知道检察院有公诉部门,但知道民行部门的很少,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传统上总称为民行检察。其实这些我也是通过新闻媒体对戴真检察官事迹的报道,以及共同在市政协履职接触到他本人后,才逐渐弄明白的。

  我觉得民行检察涉及的专业理论之广、法律法规之多、司法解释变化之快、与社会生活联系之密切,应该说是所有检察业务中最为突出的,而且民行检察监督的对象主要是法院生效裁判等,这对检察官专业素养的要求就更高了。

  戴真检察官能在这一领域做出这样的成绩,获得全市“十大法治人物”、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江苏检察专门人才、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这么多荣誉,与他为人真诚、心系群众、勤学敏思、追求卓越、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把小事做精致,把大事做精彩是分不开的,非常值得学习。

  唐小芹(民革宿迁市委员会秘书长)

  作为一名市政协委员,我一度因关注公益诉讼,与市检察院戴真主任有过多次接触。他责任心强、做事严谨、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宿迁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尤其是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领域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斐然,省、市人大、政协多次专题调研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戴真作为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主要负责人,有着非常高的专业素养。近年来,在他的带领下,我市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几乎都以诉前检察建议方式结案,进入诉讼的案件很少,极少数诉前检察建议不能落实,必须提起诉讼的,则努力将案件办成法治教育样本,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很好地体现了公益诉讼立法的初衷。戴真作为一名市政协委员,针对宿迁实际情况提出了很多与公益诉讼有关的提案、建议,对推进宿迁公益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作者: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