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检察官的这场法律专题讲座,虽然只有短短一个多小时,但干货满满,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们企业作为社会的细胞体,不仅要考虑自身经济发展,还需在发展过程中对社会生态环境负责!做社会整体财富积累、文明进步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者!”
近日,南通楠桥纹织有限公司负责人姚霞在现场的一席话,道出参加“如东县环境保护联合会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的一百多位企业代表的心声。
当日上午,由如东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如东县环境保护联合会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如期召开,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吴泱检察官受邀参加此次大会,同时参会人员还有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及各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200人的报告厅座无虚席,吴泱以“企业发展中的环境义务与法律风险防范”为题,围绕企业环境方面的法定义务及未履行法定义务需承担的责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的触犯刑事法律的环境法律风险等方面,采取“案例+法条”的形式,为与会人员带来一场生动、精彩的法律专题讲座。
讲座最后,吴泱针对企业和责任人特别是排污企业可能触犯的罪名,提出以下四点应对措施:一,加大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二,树立企业重视环保和绿色发展的理念;三,建立企业内部规范化环境管理体系;四建立企业环保监测体系。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保问题,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继出台,两高针对环保问题先后发布了多起指导案例,种种措施表明国家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零容忍”的执法态度。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时刻牢记“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强化检察服务,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专题讲座,为企业“把脉”,开“法律处方”,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助推企业绿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