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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公诉在渔村 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普法宣传“很受用”
2021-06-07 09:31:00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

  “检察官、法官来咱村里开庭啦!”2021年6月4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村村民迎来了新鲜事。

  当天上午,由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该村村委会集中公开开庭审理,此举系连云区检察院和灌南县法院首次在禁渔期内走进渔村集中公开开庭,吸引了50余名渔民前来全程旁听。这也是该院结合“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精准普法的活动之一。

  

  西墅村是黄海边的一个传统渔村,全村约3000名村民中绝大部分从事海产品捕捞、养殖生产,但部分渔民受限于传统捕捞理念和习惯,加之法律意识淡薄,错误理解了“靠海吃海”,非法捕捞行为时有发生。仅2020年一年,在连云区检察院管辖的海州湾海域发生的非法捕捞刑事案件就多达20余起,而本次审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就有五名被告人系西墅村渔民。按照集中管辖规定,案件由灌南县法院环资法庭开庭审理。2021年3月23日,连云区检察院依法对上述案件共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更好地向当地渔民普及休渔禁捕相关法律知识,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目的,在连云区检察院的建议下,审判庭将该案的审理安排在了西墅村。

  

  经当庭查明:2020年5月31日16时至23时许,连云区西墅村张某某等五名渔民明知是禁渔期,分别驾驶渔船至连云港市竹岛西侧海域使用国家禁用渔具(拖曳泵吸耙刺)捕捞蓝蛤(俗称 “海沙子”),在岸边装卸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扣押蓝蛤314袋,共计约9394公斤。同年7月2日,赣榆渔民李某某采用同样方式在竹岛西侧海域捕捞蓝蛤约1400公斤。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犯罪证据,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对张某某等人非法捕捞,破坏海洋生态资源的行为进行了法庭教育,各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表示接受教训,今后做一个守法的渔民。最终,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当庭判决张某某等6名被告人二个月至四个月不等拘役,并适用缓刑。

  近年来,连云区人民检察院严惩非法捕捞、盗采海砂等破坏海洋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自2019年以来共起诉该类犯罪28人。打击犯罪同时,该院通过代表座谈、法治巡讲、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积极宣传休渔禁捕相关法律知识。

  “检察官在法庭上的普法教育我们都听得很清楚,我们也知道了非法捕捞的严重后果,以后会严格遵守禁渔规定。”旁听后的渔民李大叔说,“这样的普法很受用”。

  “海洋蕴含巨大财富,但我们不能竭泽而渔,要取之有道。世界环境保护日前夕,检察院、法院将非法捕捞的庭审开进渔村,是最直观、最有效的普法方式,既宣传了休渔禁捕的法律规定,也传递了保护海洋生态的理念。这样的庭审是真正的深入群众,也最受我们老百姓欢迎!”庭后,西墅村党委书记汪卫兵说。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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