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至10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组建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利民为团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等院领导为团员的5人宣讲团,分别前往市委宣传部等19家市级党政机关单位,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共同营造良好司法生态。
据介绍,“三个规定”宣讲是贯彻落实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有关通知要求,大力提升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的重要举措。宣讲重点围绕“三个规定”内涵、背景,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检察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主要做法和有关典型案例,深入浅出介绍了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情形及违规后果,引导与会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合法方式反映问题、了解情况、参与司法活动,不干预司法办案,不为具体案件说情打招呼,共同营造海晏河清的司法生态和社会风气。宣讲团还向党政机关单位发放《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宣传手册1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