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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要尝试第一口”南通市崇川区检察官提醒您: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2021-06-16 09:24:00  来源: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

  “每年的6月是我国全民禁毒宣传月,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禁毒问题是全球面临的最复杂挑战之一,我国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大,禁毒形势依然严峻。”6月9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文欣走进FM106.1电台直播间,以案释法,为听众讲述与禁毒相关的法律知识。

  毒品的定义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从毒品流行的时间顺序看,可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传统毒品一般指鸦片、海洛因等阿片类流行较早的毒品,新型毒品是相对传统毒品而言,主要指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抑制或兴奋,连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精神药品、毒品。

  毒品的危害

  毒品依赖性极强、极易上瘾,吸毒危害健康,会扭曲人格,让人产生幻觉,行为失控,诱发一系列的疾病。对一个家庭而言,父母吸毒影响孩子心理健康,吸毒成瘾后会烦躁、易怒、厌世,吸毒的高额支出导致债台高筑、倾家荡产。此外,吸毒吞噬社会财富,扰乱社会秩序,诱发卖淫、诈骗等多种违法犯罪,影响社会安定,败坏社会风气,危害青年一代。

  常见的毒品犯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2)经公安机关处理人后又种植的;

  (3)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容留他人吸毒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非法持有毒品罪

  吸毒人员单纯的吸毒,没有贩卖、运输等其他犯罪行为,只要持有克重超过一定量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构成犯罪。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构成该罪。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的,构成贩卖毒品罪。

  检察官提醒

  听众朋友们要积极学习禁毒知识,学会辨别毒品,牢记吸毒易成瘾、难戒断,牢记毒品害己、害人、害家、害国,牢记吸毒违法,贩卖犯罪。对于毒品,永远不要尝第一口,提高自己的自控能力。慎重交友,面对朋友的毒品引诱坚决说“不”,同时提高警惕,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的饮料、零食或者香烟等。要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好的习惯、好的行为模式,多参与健康阳光的活动。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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