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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文革”中被撤销
2021-07-08 09:38:00  来源:检察日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放到沙洋劳改农场的人员参加集体劳动

(档案类型:照片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从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十年“文化大革命”,是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使党、国家和各族人民遭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时间最长、范围最广、损失最大的挫折,民主和法制被肆意践踏。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四人帮”攻击“公安部、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都是从资本主义国家搬来的,是凌驾于党政之上的官僚机构”,要把公、检、法机关从“政治、思想、理论、组织上彻底砸烂”,全国各级政法机关遭到严重破坏,检察机关成为重灾区。1968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先后被撤销。1969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职工下放到湖北省荆州地区沙洋劳改农场进行劳动锻炼。

  历史启示我们,国家法治必须加强,法律监督只能强化,检察机关决不是可有可无!

作者:岳强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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