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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兄妹俩不是“事实孤儿”后 泰兴市检察院发出督促监护令
2021-07-28 09:38:00  来源:泰兴市检察院

  “感谢赵主任对孩子们的关心,目前兄妹俩都接到了我身边,我现在回到泰兴住在娘家了。”适逢暑期,阿蓉又接到了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赵习芳的电话,电话里,她让5岁的女儿喊赵习芳“姨娘”。

  时间线拉到2019年12月,泰兴市检察院接到泰兴市某村村委会提供的线索,村上的村民阿蓉的丈夫2017年因病过世,阿蓉2019年正月里失踪,家中仅留下残疾的婆婆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男孩12岁、女孩4岁。村委会曾设法寻找,都没有找到阿蓉。村委会希望能对两个孩子认定为“事实孤儿”。

  泰兴市检察院接到线索后,联合市妇联走访了村委会和阿蓉的婆婆,深入了解阿蓉离家出走的原因以及该家庭生活状况,多次会商公安机关寻找阿蓉并就家庭困境听取民政部门的意见。

  2020年4月、7月,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发现了阿蓉的住宿登记及乘车情况,因此阿蓉不属失踪人员。

  鉴于阿蓉存在社会活动记录,民政部门认为将阿蓉的子女纳入“事实孤儿”的条件欠妥,建议加强查找并积极联系。

  考虑到两个孩子均要上学,阿蓉的婆婆大腿股骨坏死,走路困难,家庭没有经济来源,非常困顿,经过商讨,民政部门决定将两个孩子纳入农村低保。

  2020年7月起,两个孩子分别享受每月700余元的补助费用。在孩子奶奶发病时,村委会指定村民对两个孩子照管,接送孩子上学,进行临时监护。

  2021年2月初,通过公安大数据查找并联系上阿蓉后,泰兴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联同妇联干部、村委会书记、社区民警、多次向阿蓉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明确向阿蓉阐明履行监护责任是不可推卸的义务。

  2021年4月23日,泰兴市检察院向阿蓉发出《督促监护令》,告诫阿蓉不履行监护义务的法律后果。

  交谈中,赵习芳严肃地说道:我们开展调查时发现,你的儿子曾因你离家出走而辍学,情绪一度失调。他面临中考,正处于青春期,你要为他的未来想想。你的女儿还年幼,需要得到悉心的照顾。你不能因为丈夫的离去而逃避现实,作为2个孩子的监护人,你所肩负的监护责任更加沉重而神圣。

  阿蓉听后羞愧难当,并表示愿意尽到自己的责任。

  考虑到现实情况,阿蓉要出去打工才能维持家庭开支。相关工作人员将阿蓉的想法与阿蓉的婆婆进行了沟通,调解了婆媳过去的矛盾。

  如今,阿蓉打工赚钱来支付女儿的幼儿园费用和儿子的初中寄宿费用,承担起了为人母亲的责任。

  暑期来临,赵习芳分别给阿蓉的婆婆和阿蓉打了电话,了解两个孩子的近况。

  “办理这样的案件,周期长我们不怕。通过案件的办理,我们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行合作,运用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方针,综合保护未成年人,每一步扎扎实实走好,行稳致远,这也是用实际行动来践行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泰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彬表示。

作者: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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