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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慧娟: 民行检察的“牛”人
2021-08-03 09:19: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她生肖属牛,身上也有着中国传统文化里“牛”所象征的踏实、勤劳、奉献、奋进等精神。十几年来,她长期奋战在基层检察工作一线,扎根民行,用匠心坚守初心——她就是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邹慧娟。

  2018年8月,袁某等21人明知穿山甲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以每只穿山甲3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价格,从广东、深圳等地贩卖穿山甲11只至溧阳、金坛等地的饭店供顾客食用。案发后,袁某等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由于穿山甲是当之无愧的“森林卫士”,一只穿山甲一年就能吃数千万只白蚁,能保护250亩森林免遭白蚁危害,因此,等待袁某等人的还有破坏公益的民事索赔。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邹慧娟发现,穿山甲民事公益诉讼无样板可以参照,此类案件在江苏乃至全国尚属首例。21名涉案人员均为非法买卖的中间环节,能否要求他们承担责任?如何计算一只野生穿山甲的价值?案件办理面临重重困难。邹慧娟和办案组同事从迷茫到后来越发清晰,在大胆适用专家意见,破解侵权认定、生态受损、补偿数额等难题后,金坛检察院正式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以每只穿山甲8万元为标准承担资源损害补偿责任。

  2019年3月,该案21名被告人均自愿悔罪,在媒体刊登道歉声明,并缴纳88万赔偿款至金坛区财政非税账户,案件办理取得良好效果。同年8月,在综合办案组意见后,邹慧娟以国家现有的穿山甲保护等级与穿山甲极度濒危的现状严重不符为由,给国家自然资源部、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写信,倡议并促成穿山甲由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提升至一级。2020年4月,该案被最高检评为保护野生动物典型案例。

  邹慧娟用汗水浇灌梦想,用苦干成就未来。近年来,她努力推动公益诉讼向前迈进,除“穿山甲”案之外,还承办了某工业园区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通过树立修复性司法理念,引导被告积极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她着力攻坚虚假诉讼取得积极成效,带领虚假诉讼办案组办理的某套路贷虚假诉讼案被最高检5号检察建议录用,入选最高检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她优化拓展基层工作整体格局,推动社会综合治理联动机制,撰写的典型案例和经验材料先后获省检察院、高检院厅室、办公室专刊或简报录用,积极提升民行检察工作影响力。

  韶华不负检察蓝。邹慧娟荣立省三等功1次,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守正有为检察人”、常州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常州市平安英雄。她是基层检察事业中的典型代表,是为民服务的孺子牛、创新发展的拓荒牛、艰苦奋斗的老黄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她还将继续发扬“三牛”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努力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更强守护者。

作者:孙忠玲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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