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监督员顾向红准时来到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心理疏导室,她要对1名涉嫌盗窃电瓶车电瓶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
这是在人民监督员即将换届之际,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举行的本届人民监督员集中履职活动之一。
“作为人民监督员,又是心理咨询师,我一直在思考如何充分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更好地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顾向红说,“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免费心理疏导就是一个很好的结合点,心理疏导可以有效引导涉案未成年人认识错误、树立信心、健康生活。”
担任人民监督员5年来,顾向红对120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先后向检察机关提出10多条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履行人民监督员监督职责和开展心理疏导,二者互相促进,通过和涉罪未成年人谈话,我更加了解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检察办案的监督也更加精准。”
“人民监督员对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既是对未检工作的有力监督,也是大力支持。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过心理疏导后,认错认罪的态度有很大好转,配合后续帮教措施也更积极主动,所以我特别希望顾老师连任人民监督员。”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秦爱榕说出自己的想法。
目前,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已接近尾声,顾向红表示,“人民监督员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工作,我发挥专业特长,与检察机关合力帮助、引导迷途的孩子们走出困境,重启生活。不管我是否连任,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都会继续做下去,因为他们需要我。”
7月中旬,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集中开展不诉案件公开听证、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旁听庭审等监督活动,并召开人民监督员换届座谈会,人民监督员在履职中告别。
“人民监督员是检察机关的‘第三只眼’,是我们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新途径。”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代检察长潘德峰表示,检察机关将结合实际提供更多“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的平台和机会,实现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业务互融互促,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