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1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中国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将相关配套措施写入其中。
修改法律,是中国重大生育政策调整确认的“最后一环”。中国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施行,2015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进行了相应修改。
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主要有三部分内容。
一是优化生育政策。草案规定,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相关处分规定,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
二是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具体包括五方面内容: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育服务。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
在居住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按规定配置母婴设施。
草案明确,有关税收、住房、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措施,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或政策中予以研究规定。
三是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草案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奖励扶助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给予全方位帮扶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