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由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新北区奔牛镇水利(务)站原工作人员王某受贿一案在新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新北区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晨出庭支持公诉,新北区纪委监委、奔牛镇相关工作人员受邀旁听庭审。
该案是一起发生在水利工程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就法律适用、量刑等发表公诉意见,并指出水利工程属于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千万万老百姓最切身的利益,不能成为个人牟利的工具,表明了检察机关从严打击民生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的态度。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旁听人员表示通过此次庭审,用身边事教育了身边人,使警示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引以为戒,持续筑牢正风肃纪、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