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 张浩
单位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
职务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感言 救助不是终点而是持续关怀帮扶的起点
8月11日下午,我和同事再次来到司法救助申请人老杨家里,给他们送了一些生活用品和防疫物品。
老杨一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儿子杨某此前月收入3000元左右,这笔钱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然而,杨某在去年的一场车祸中不幸身亡。突如其来的变故不但让老杨夫妇失去了儿子,也让这个家庭失去了收入来源,生活非常困难。肇事方一直没有赔偿,杨某父亲也因腰部受过伤,只能干些简单的农活,杨某母亲到建筑工地打零工补贴家用,收入少而且不稳定,杨某还有个上小学的弟弟。
实地走访核实情况后,我院联合淮安市检察院共同开展司法救助,两级检察院给予老杨一家救助金6万元。
这已是我第三次去老杨家了。还记得第一次去是救助前走访调查。虽然村党支部书记预先简单介绍了老杨家的情况,但亲眼所见的一切还是很让人吃惊——这个家真的是一贫如洗。家里连个大门都没有,院墙用红砖简单垒了一下,有的地方都快塌了。当时正是冬天最冷的时候,可老杨全家只有三床薄被。谈话间,老杨夫妇一直沉默不语。
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我们也与基层组织联系,希望给老杨家更多帮扶。以前,因为杨某每月还有3000元收入,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了最低标准,不能享受低保政策。现在儿子没了,收入来源也就断了,我们联系当地村委会,希望尽快将老杨一家纳入低保范围。后来,村里还帮他们进行了危房改造。
在多方合力帮扶下,老杨家有了明显变化。院墙用水泥抹平了,以前的泥地也进行了硬化,厨房、厕所也改建了,还添置了一辆农用三轮车。交谈间,老杨对我说:“司法救助是场‘及时雨’,对我们帮助真的很大。”
看到老杨家终于有了家的模样,冒热乎气儿了,我也为他们感到高兴。我想,这就是司法救助实实在在的效果。这些变化给了我更大的工作动力,救助后要持续关注救助人的生活情况、评估救助效果,特别是像老杨这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今后要作为重点关注对象,不断增强救助效果的可持续性,让司法救助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