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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芦荡火种” 常熟市检察院将红色精神作为发展原动力
2021-09-28 09:48:00  来源:常熟市检察院

  今年以来,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充分挖掘沙家浜“芦荡火种”红色精神,激励全院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努力在新时代检察征程上展现新作为、新担当,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精神传承

  激励检察人员工作热情

  “这种精神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我们要把这种精神在血脉中升华,助推检察工作再创佳绩,这是对革命精神最好的传承!”常熟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邓樱介绍,常熟市检察院将沙家浜抗战的“芦荡火种”红色精神作为推进检察工作持续发展的原动力,通过开展主题党日、书记讲坛、红色课堂、党员示范岗评选等活动,不断丰富检察干警的精神世界,把革命精神融入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走内涵式队伍建设之路。

  在“芦荡火种”红色精神的激励下,常熟市检察院以“聚焦问题、补齐短板、练好内容、自我提升”为要求,以“综合素能大提升”工程为支点,开展业务大练兵,把年轻检察官放到重要岗位和疑难案件中历练,使他们迅速熟悉、掌握办案流程和技巧,促其快速成才。常熟市检察院先后涌现了以首批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陆铭科、全省守正有为检察人才邢桂霞、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胡慧萍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

  坚守初心

  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革命战争年代老一辈革命家不忘初心报家国,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今天的检察人同样要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初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常熟市检察院青年检察官侯颖慧始终坚守一线、担当作为,办理了全省首例“软暴力”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案件办理过程中,共发出补充侦查建议200余条,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提出论证思路,厘清该涉黑组织的形成、发展过程及组织结构,为精准指控犯罪打下坚实基础,该案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适用指导案例。

  在传承老一辈革命家精神,坚守初心使命,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中,2020年以来,常熟市检察院办理的14起案件被最高检、江苏省检察院等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件。检察官韩立佳办理的“长江口垃圾倾倒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从刑检部门转岗至民行部门打开新天地的检察官孙晓芳办理的“支持起诉系列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等。

  检察为民

  真心实意解民忧

  “群众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必须及时站出来。新时代群众对司法有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努力跟上。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一心为民,更要有效地为民服务。”常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胡烨说。

  2020年12月,常熟市检察院自主研发的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正式在全省三级检察院推广使用。疫情期间,依托平台远程办理实现全程“零接触”救助,让司法救助工作不停不等不靠。此外,常熟市检察院在全国先行先试,借助“专家外脑”,探索建设身份不同、专业不同、领域不同的多元化“听证员库”。今年以来,常熟市检察院对涉及民生领域的危害公共安全及食品药品、环境公益诉讼,重大疑难涉法涉诉信访等案件组织公开听证27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服务企业发展,重在精准有效。常熟市检察院树牢“依法平等保护”理念,坚持从打击整治、送法进企业等常规服务向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型服务拓展,从案内的事中事后服务向咨询指导、风险防控等案外和事前服务拓展。

  常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军表示,该院将一如既往以沙家浜“芦荡火种”红色精神为原动力,聚焦主责主业,打响擦亮“虞城美好检察行”系列品牌,在科学谋划中蓄势前行,努力为美丽幸福新常熟建设提供更为丰富的“检察智慧”,持续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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