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档案类型:文书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为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2002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总结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决定》,对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实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积极推行公开审查制度、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认真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加大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力度、提高办理刑事赔偿案件质量等作出系统规定。《决定》有力推动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规范发展,对于更加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张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