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官给了我一次改正的机会,让我能继续读书,以后我一定认真学习、回报社会,来弥补这次的过错。”在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对大学生谭某远程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后,他激动地说道。
2020年9月至10月间,谭某在同案人倪某的煽动下,一时误入歧途,明知是上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的赃款,钱都来自无辜受骗的被害人,却仍提供了本人和女友的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予以收取,后又将收取的钱款转移给上线倪某,从而帮助上游涉案人员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其中,谭某参与作案17起,涉案金额人民币33000余元。
“今年6月,谭某刚被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们查询了他的学籍信息,了解了他平时表现,为他的一时糊涂感到惋惜。在多次谈心交流后,我们收到了他手写的悔过书。”承办检察官拿到案件,审查了全部事实,发现谭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元,并主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考虑到谭某本次犯罪情节轻微,存在交友不慎、识人不明等因素,犯罪后认错悔过态度良好,而且还有学业尚待完成,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近日,受疫情影响,检察官通过视频通话远程对谭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谭某拿出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向检察官报告了学业进展情况。现在,谭某正在为即将到来的研究生生活做着准备,谭某表示,自己还将积极投身到校园普法宣传中,让更多人知法、守法、护法。
(武立松、马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