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四点,窗外萧萧寒风,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五楼会议室里却是温暖如春,这暖意不仅是空调吹出的24度暖风,而是一个15岁少年脸上羞涩的笑容,以及身着制服的检察官如春风般暖心的话语。
“希望小山能够更加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健康成长,有任何困难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这是宿迁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中华对刑事被害人未成年亲属、15岁的小山(化名)说的话,温柔的话语、关切的目光,此时的她倒不像个检察官,更像一位慈爱温和的母亲,句句暖心。
现场除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还有来自市委政法委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救助申请人所在乡镇政府、社区相关负责人、妇联主席以及村委委员,在大家的共同见证、监督下,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小山的手中。
小山今年15岁,正在上初三,因为刑事案件的发生,母亲死亡,父亲被羁押判刑,学习生活均无着落,分别由其亲属轮流照顾,居无定所,生活非常困难。
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宿迁市检察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先后到小山就读学校、所在社区开展实地调查。经了解,小山家庭困难情况属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最终经过审批同意,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小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万元,同时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共同帮助其办理困境儿童补助等,帮助正处成长关键期、突生家庭变故的小山慢慢走出困境。
为了更好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和全面保护,综合考虑小山学习成长所需的合理费用,确保救助金用作其必需的合理支出,案件承办人通过和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协商,并在社区的大力支持下,达成了由社区暂管救助金的协议,约定由社区代管救助金直至小山年满18周岁。期间小山根据需要及时向社区提出救助金使用申请,社区安排专人做好审核发放,宿迁市检察院实时跟进资金使用情况。
“小山这个孩子的遭遇我们深表同情,作为妇女儿童工作者,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今后我们一定会多关注小山的成长,在生活起居、学习成长中给予他最大的帮助……”社区妇联主席徐红表示。
在检察办案中传递司法温情,在多方合力中凝聚关爱力量。
“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回报大家对我的关心……”我们庆幸再次看到了小山脸上的笑容,看到了他目光中对于未来的希望,我们愿尽最大的努力,让这个本该无忧无虑的少年在众人的关爱下成才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