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影响经营效益不佳、公司账户冻结近一年无法参与招标、企业负责人突遇交通事故……面对岌岌可危的涉案小微企业,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检察官能动司法,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企业经营回到正轨。
2020年5月28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市某家具厂对产生的危险废物未进行网上申报,遂进行了行政处罚,而家具厂的经营者符某被处罚后并未及时足额缴纳罚款。环保部门将该企业移送至如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东县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缴纳3万元罚款及3万元加处罚款,共计6万元。因罚款迟迟没有到位,2021年1月法院冻结了公司账户。
8月20日,如东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时发现符某企业生产经营陷入严重困境,遂进行实地调查。经查,符某经营的家具厂共有员工10余人。因员工不能熟练使用电脑,危废网上申报事项一直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代为申报。但是2020年5月该机构少填报了一项内容,违反了相关规定。
“因疫情影响,企业效益不佳。自己也出了交通事故,小孩身体也不好一直在住院治疗,经济压力较大。我已经缴纳了5000元罚款,还要帮工人交保险,再加上公司账户没解封,我们无法参与招标……目前已经重新找了一家机构进行危废申报,以后一定按规定申报,希望能够免除加处罚款的部分。”符某见到检察官后表示。
次日,该院立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邀请环保部门、法院、符某面对面沟通。承办检察官通报了前期调查结果,认为符某企业没有造成实质性的环境污染,且其未及时缴纳罚款确因家庭变故导致,建议环保部门免除对符某家具厂的加处罚款。在检察院的推动下,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采纳了检察院的建议,同意符某的请求,在其足额缴纳3万元罚款后,对3万元加处罚款予以减免,如东县法院同意了该和解方案,并据此执行结案。至此,该起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