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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检察院“益”心为民,他们这样做………
2021-12-29 09:37: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又称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和其他合法权益,安全生产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侵害众多个人信息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

  这一年,

  他们立足本职,

  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宿迁新模式,

  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他们精诚协作,

  深耕检察主业推动专项监督整治,

  全力服务宿迁生态大公园建设;

  他们厉兵秣马,

  以更强专业应对新形势发展,

  在收获肯定中砥砺前行……

  乡贤公益诉讼观察

  第六检察部在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中,坚持大视野、大格局,充分发扬“春到上塘”改革创新精神,在全国首创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制度。根据乡贤观察员举报线索,先后成功办理了散葬烈士墓群管护、受损基本农田复垦、古树名木挂牌保护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相关做法获最高检、省检察院肯定。  

  今年3月,宿迁市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工作正式启动。市检察院联合市政协、市乡贤协会,探索 “乡贤+公益诉讼”模式,借助乡贤根植乡土、熟悉基层、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等优势,建立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  

  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向检察官反映,某社区安置房存在安全隐患。经检察官多次调查走访,对安置房存在的不符合安全质量问题向属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责任单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对照实施,对社区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进行了加固和重建。

  专项监督整治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江苏生态大公园”建设,宿迁检察机关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保护,开展京杭大运河、古树名木、保Ⅲ增Ⅲ水环境治理等专项监督整治工作,与生态环境、水利部门签订《关于构建检察公益诉讼1+3工作机制协同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的实施意见》,会同行政机关开展联合巡查十余次。  

  市检察院会同生态环境、交通部门对大运河皂河段开展联合巡查,了解大运河宿迁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存在问题、废旧船只处理情况等,为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做好充分调研。  

  7月20日,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调度会苏北片区(宿迁、淮安、徐州)在宿迁召开。会前,省检察院陶国中副检察长一行现场观看了无人机勘查和水体取证。

  典型案例办理

  宿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的实施,2个公益诉讼案例获评“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提名表扬案例”。  

  队伍专业化建设

  为应对新的办案要求和更高工作标准,第六检察部以专业建设为指引,以条线技能培训、业务小课堂、集训等方式提升公益诉讼队伍专业素能,先后有三名干警在省级业务竞赛中获表彰。  

  在4月份举办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技能比武竞赛中,员额检察官组王绪获评优秀选手。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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