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人知面不知心,本以为是熟人买酒,一不留神店主却被盗了一部苹果手机,幸好监控将一切拍了下来,得以挽回损失。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对构成盗窃罪的郑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案件回顾
唐女士在通州湾示范区某工地旁开了家小卖部,平时主要的顾客就是附近的建筑工人,一来二去的,大家就成了“熟人”。
一天傍晚,唐女士随手把自己的一部苹果手机放在柜台上,没想到却被前来买东西的郑某给盯上了。郑某以买酒为借口,让唐女士又是开瓶盖、又是拿一次性杯子,转移唐女士的注意力,然后虚晃一招,转身就将柜台上的手机顺走了。郑某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唐女士当时也没发现,没想到一切都被店里的监控拍了个正着。
等到晚上休息时,唐女士才发现手机不见了,一开始还以为是落在哪里了,后来调阅监控才发现是被郑某顺走了。唐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老实巴交的“熟人”郑某会做出这种事情。当天晚上,唐女士就报案了,带着民警一路找到了郑某居住的地方。唐女士一问,郑某就承认了,也主动交出了尚未焐热的手机。
案发后,郑某懊悔不已,因为一时贪念,不仅辜负了他人的信任,更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污点,得不偿失。最终,检察机关因郑某犯罪情节轻微,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说法】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年关将至,各类侵财案件易发,店铺经营者更要提高警惕,增强防盗意识,妥善保管好贵重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