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022年1月17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周某诈骗案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社会人士、律师等作为听证员,对犯罪嫌疑人周某的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对其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进行不公开听证。
听证会邀请了包括执业律师在内的三名听证员、犯罪嫌疑人、案件侦查人员参加。此次听证会争议焦点是周某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以及周某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有无逮捕必要。
听证员经评议后一致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证实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周某有前科、劣迹,有继续实施新的犯罪的可能,冒充“司法掮客”骗取他人财物,严重扰乱司法秩序,破坏司法公信力,有社会危险性,应予羁押。最终园区检察院采纳了听证员的意见,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
该案的不公开听证是园区检察院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的有益探索,同时也是辩证执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生动实践,对于犯罪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嫌疑人,当严则严,当捕则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