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看宠物小狗太可爱了,实在喜欢,就让我老头儿抓了一只回家,老实了一辈子,没想到一时犯了糊涂了,以后肯定不犯了!”近日,在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的听证室内,头发花白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和许某夫妻二人后悔不已。
2020年8月,张某和许某夫妻二人在农田除草时,看见旁边人家饲养的两只宠物比熊幼犬十分可爱,许某便让张某前去抓一只打算自己饲养,后比熊犬主人报案导致案发。案发后,张某和许某夫妻二人主动归还了涉案比熊犬。经价格认定,该比熊犬价值人民币2633元。2021年7月27日,公安机关以张某、许某涉嫌盗窃罪移送如皋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检察官主动联系社区网格员,打算就村民对此案的看法开展现场调研。为此,社区网格员随机邀请了7位村民。在村社区办公室,检察官向村民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后,大部分村民表示偷狗是为了自己饲养且已经归还,该行为可以谅解,不需要上升到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也向检察官表示对二人谅解,认为只需教育一下即可。
检察官还了解到,张某和许某夫妻二人一贯表现良好,出事之后非常后悔,因过于羞愧都没有将事情告诉子女。经审查,该院认为张某和许某的盗窃金额已经达到入罪标准,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且已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并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为全面听取各方意见,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受邀参会外,该院还邀请侦查人员、社区干部等相关人员一同参加。为充分保障夫妻二人合法权益,检察官为其申请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就案件事实认定、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重点说明。
“张某、许某二人是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才偷了宠物狗。检察机关走访调查工作做得扎实,小案也办得用心、细致,既实现了普法教育,也融洽了邻里关系。”会上,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积极释放司法善意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经过认真讨论和独立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结合听证会各方意见,该院最终依法对张某、许某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还对当地村民开展普法宣传,发放精心编制的法律知识“口袋书”,进一步提升村民的遵纪守法意识。“以前不知道偷猫偷狗犯罪,经过老张、老许两口子这件事,听了检察官的普法宣传,我们知道这事以后不能做哩!”村民老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