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帮助我们解决了困扰近一年的大问题,过了正月等天气暖和了我们就可以装修住进新家了!”2022年虎年春节已过,在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的新农社区,原本拆除的危房地基上重新盖起的房屋面前,居民们喜气洋洋。
2021年3月下旬,对湖滨新区有司法管辖权的宿豫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湖滨新区新农社区安置工程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承建单位承诺的整改措施迟迟没有实施,损害搬迁户的利益,居民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接到线索后,检察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建筑工地静悄悄的,没有施工的迹象。有居民反映:“2020年11月,我们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就向镇政府进行了反映,镇政府派人检查后要求工地暂停施工。后来检测出是砂浆质量不合格,政府要求工地限期整改。这不,都已经3、4个月过去了,整改一直没有动静。”
在工地的一根电线杆上,检察官看到一张2021年2月份张贴的整改方案公示,内容是“新农社区项目部计划在3月底前对因砂浆不满足设计要求的26栋房屋的墙体进行拆除”,但从现场来看,拆除工作并没有进展。
3月29日,宿豫区检察院对新农社区安置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线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经调查,新农社区是2019年全市农房改善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57亩,共414户,总建筑面积为54000平方米,项目计划于2020年底基本完工。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施工方使用的砌筑砂浆强度与设计要求相差很大,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另外,发现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部分塔吊未检测等问题,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2021年2月5日,湖滨新区管委会曾致函开发商,要求3月底前将使用不合格砂浆的房屋主体进行拆除重建和基础加固处理。
但是,拆除和整改一直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重建和加固,导致搬迁安置户无法搬入新家。
3月31日,宿豫区检察院分别向皂河镇政府和湖滨新区管委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农村安置房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拆除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建筑,消除安全隐患。另外,宿豫区检察院还向项目的建设方和监理方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及时处理好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施工全过程监督力度,保证房屋建设工程的质量。
收到检察建议后,湖滨新区管委会立即组织单位进行会办,研究新农社区存在安全质量房屋的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决定对26栋房屋中的10栋房屋主体进行加固,16栋房屋主体进行拆除。
截至5月25日,经专家论证需拆除的16栋房屋全部完成了拆除,10栋需进行加固处理的房屋墙体也都捆上钢筋,达到了抗震标准。
8月底,原本拆除的危房地基上重新盖起的房屋全部完成了封顶。在砌墙、防水工程、水电修整等后续工作中检察官也持续对该项目进行监督,定期走访。
宿豫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朱曙光介绍说,下一步,还将持续关注因逾期交房产生的问题,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