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向监狱制发了今年首份检察提示函,有效助力服刑人员健康管理。
检察提示函从教育引导、监管改造、疾病防治、心理矫治等多角度出发,提示监狱综合采取加强健康监测和监管、定期进行个别谈话教育疏导等措施,切实保障服刑人员身体健康权。
2020年,大中地区检察院专门出台了《检察提示函适用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将监督关口前移,监督和支持监狱防范执法和监管风险,确保惩罚与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已制发了4份书面检察提示函,并依托“派驻+巡回”检察方式,积极督促和支持配合被提示单位及时有效落实,真正做到了 “提示有温度,监督不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