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爱如山母爱如水,一旦用错了方法,对孩子来说可能带来灾祸……”2022年春节前夕,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举行的一场家庭教育指导仪式上,检察官陆甜甜这样说道。
小祥(化名)是无锡某职校学生,家境优渥,却实施盗窃行为,触犯了法律。在校期间,小祥溜进同学宿舍,偷走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块手表,价值3500元;一次聚会中,小祥又乘隙偷走朋友的苹果手机一部,价值3200元。案发后,小祥父母代为退出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2021年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新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小祥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具有坦白、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归案后认罪悔罪表现较好,新吴区检察院依法对小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设定考察期为九个月。2022年1月7日,小祥顺利通过考察期,该院遂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了解到,小祥父亲经商早出晚归,母亲对他多有溺爱,养成其大手大脚习惯。自从小祥上了职校,父母决定趁此机会规范约束他的行为习惯,因而减少了他的零花钱。没想到,小祥手头“紧”了,动起了歪脑筋。“根源在我们父母,是我们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小树苗一开始就长歪了……”小祥父母后悔莫及。
案件虽然结束了,帮教却不能停。为了避免小祥日后再次走上犯罪道路,2022年1月17日,新吴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对小祥家庭开展了“不起诉宣告训诫暨家庭教育指导仪式”。
检察官在对小祥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开展训诫后,向小祥父母送达了《家庭教育令》及《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他们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帮助小祥纠正不良行为,二是希望帮助小祥学法敬法守法,三是希望与小祥坦诚沟通、用心倾听。大家一致希望小祥能够敬畏法律、努力工作、谨慎交友。
随后,家庭教育指导老师与小祥及其父母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小祥涉案背后的原因,指出家庭成员之间矛盾的焦点,引导他们改变沟通方式、改善家庭氛围。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落实家庭主责、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体系,督促、帮助、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2月10日,新吴区检察院会同区妇联、区关工委联合会签出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意见。
“把长歪的‘小树苗’扶直,让更多像小祥这样的孩子重回正途,家庭教育齐发力,‘共同责任’有据循。”新吴区检察院检察长丁宏伟表示,将继续驻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阵地,加强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协作配合,推进家庭教育的持续发力,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