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联合妇联、村委会人员及律师在村委会召开家庭教育指导会议。“原来还以为孩子打架只是闹着玩的,经过检察官教育才知道事情严重性,作为家长一定会加强对孩子监护力度。”家庭教育指导会上,王某兄弟的父亲向检察官保证道。
原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系王某乙的哥哥,王某甲、王某乙均在初中入学几天即辍学,一直无业在家。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身患残疾,既要工作,还要照顾家庭,平时对王某甲、王某乙二人的监管有心无力。去年8月,王某乙(15周岁)因为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并约架,先后联系王某甲等3人到场与对方打架,导致对方受轻伤。案发后王某甲被取保候审,王某甲一方赔偿伤者并取得谅解。
承办检察官办理案件时发现,王某甲与王某乙均是未成年人,系亲兄弟,父母存在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问题,且兄弟俩遇事后没有向父母求助。该案中,王某乙是纠集者,是首要分子,只是因为年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如果就案办案,只处理王某甲案件,达不到办案应有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鉴于此,东海县检察院决定对王某甲、王某乙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邀请王某甲父母参会。在宣布保密规定后,检察官宣读了王某甲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对王某甲、王某乙进行训诫,让他们明白亲兄弟间“袒护”不能成为法律免责的理由,只有遵纪守法才是最好的保护。此外,检察官向王某甲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他们加大对孩子监护教育力度,帮助孩子树立正确价值观。王某甲父母表示将严格执行《家庭教育指导令》各项内容,用心关爱孩子,培养孩子正确“三观”和健康人格的形成。所在社区的妇联人员也表示会定期上门督导家庭教育效果,与检察机关一起改善家庭监管。
家长对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东海县检察院通过向履行监护职责不力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促使其深刻反思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的失职问题,协助检察机关将考察帮教落到实处,真正撑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长效“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