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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检察院“安心驿站”护未来 发挥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最大效能
2022-03-08 10:39:00  来源:通检宣

  浅绿色的走廊,充满童趣的室内装饰,黄绿相间的沙发,在江苏省海安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内,有这样一处让人心灵安静的地方,与整栋大楼的庄重威严显得“格格不入”,但却承载着特殊的使命,它就是海安市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

  2021年,海安市检察院联合海安市公安局打造了这片写满司法关爱的小天地,并命名为“安心驿站”。自中心投入使用以来,通过专人办案、提前介入、多方联动等工作机制,询问未成年被害人6人次,开展心理疏导12人次,实施家庭教育指导11人次,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

  建立专案专班

  推进侦诉审专业化建设

  2013年,海安市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2021年改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案组”,该院一直致力于推进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未检团队。

  侦查人员不熟悉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案件质量存在瑕疵……2020年,未检办案团队针对近年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18件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侦查机关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专办队伍,建立起海安地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长效机制。

  在一站式办案中心建成后,以“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具有丰富办案经验”为标准,海安市公安、检察院、法院精准配备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门人员。

  2021年办理的17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从侦查阶段到审查起诉,再到审理判决,每个环节均做到专人专办,做到规范化取证、标准化审查、科学化审理,一站式办案中心运转的专业性得到有效提升。

  细化办案流程

  提升侵未案件办理质效

  2021年4月,海安市检察院办理一起“零口供”猥亵儿童案,被告人矢口否认自己的猥亵行为,反复辩解其行为只是在与被害人玩闹。为确保办案质效,海安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采取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询问模式最大限度地获取准确信息,及时提取相关物证、电子数据,调取辅助证据补强被害人陈述真实性,成功构建以被害人陈述为核心,客观证据、间接证据为补强的证明体系。最终,该院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均获法院判决支持,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侵害未成年人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直接证据少、言词证据易有瑕疵、犯罪嫌疑人多不认罪”等难题,为解决此难题,提高案件侦办质量,夯实指控犯罪基础,海安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办法(试行)》,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细化提前介入的工作方式和流程,引导收集、固定、转化重要证据。

  2021年,海安市检察院对10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已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并根据该院与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联合签订的《关于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及保护工作的实施细则》,全面引导公安机关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询问、“一站式”取证,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强化部门联动

  促推形成协同保护合力

  未成年人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项工作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凝聚各方力量,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是摆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一道必答题。

  海安市检察院加强与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等协作,同步推进司法救助、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工作,不断拓宽未成年人工作外延,将“一站式办案中心”提档升级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力求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多一点、再多一点,努力将其打造成“未成年人成长旅途中安心休憩的地方”。

  如今在该中心内,海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选取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有志于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的资深律师,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律师团;由专业的心理老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组成的社会机构,对未成年被害人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对因监护失责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海安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提供专业支持,落实专门医生值班制度,开辟了未成年人医疗“绿色通道”。

  注重借力“互联网+”,海安市检察院开通“海安未检智慧平台”小程序,收集司法救助线索9条,发放司法救助金10余万元,并进一步延伸救助范围,将涉案未成年人的就学、转学、就业等需求,快速流转至教育、人社、民政等部门,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的最大化,让涉案未成年人充满信心“向未来”。

作者:通检宣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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