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万物复苏。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干警走进燕子矶中学,为全校师生送去一份“法治大餐”。
“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利”。检察官以孟德斯鸠的一句名言引出自由与法律的关系,强调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同时分析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手段以及常见罪名,阐释了违法犯罪给自己、家人及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告诫在场学生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小时偷针,长大偷金”。犯罪行为就是从不良习惯的养成开始滋生的。检察官以小陈同学从逃学上网到持械伤人的案例,告诫同学们要坚决杜绝小的恶行滋生成为大的错误。同时结合《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讲解,教育并劝诫未成年人不要实施其中规定的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鼓励同学们要从身边的每件小事做起,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自觉远离不良朋友圈,守法于点滴之中,从源头上防范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后,检察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寄语“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对在场同学提出了几点建议,并希望同学们能够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防微杜渐,确保人生行稳致远。
此次开学第一讲,栖霞区检察院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扫除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出发,共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新的学期用法治护航,携手启程,一起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