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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恋爱为由同时骗取多名女子财产被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2-03-16 09:41:00  来源:正义网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郭某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020年11月,我和郭某在一个交友软件上认识,他说他在丹阳有眼镜厂,家里有五层别墅。第一次见面他开着一辆豪车,穿着打扮不俗,我就相信他了。”四十多岁的离异女性霍某回忆自己与“高富帅”郭某的相识过程。霍某满心期望着与郭某能够真心相待,将来自己能够有个好归宿,殊不知已经踏入了郭某精心设计好的“粉色”陷阱。

  短暂的甜蜜之后,郭某开启了诈骗模式:一会儿自己失手把别人砍成了残疾需要花钱,一会儿厂里的工人死了需要赔偿……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短短2个月时间内,郭某骗得霍某全部积蓄26.6万元,其中还有1万元是郭某用霍某的手机通过贷款软件借得的。当郭某知道在霍某手里再也骗不出钱来,便开始了消失模式。

  实际上,在与霍某交往期间,郭某使用了同样的“粉色”陷阱,还与离异女性李某交往。郭某使用眼镜厂资金周转不开、保养豪车、去外地结算工程款缺少出差费等理由,从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郭某骗得李某给他微信转账127次,支付宝转账38次,共计近30万元。

  “他说会和我结婚,我是被恋爱冲昏了头脑,哪知道他居然骗了我的钱。”李某哭诉着自己被骗的经过。郭某从李某手中骗得的近30万元钱,是李某卖了一套房子、三次典当了自己的黄金首饰凑齐的。

作者:王卫宾 翁志娟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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