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宅基地间的空地,成为妨碍邻里关系的“绊脚石”。如今,这块地被改为公共通道,成为邻居之间重归于好的见证。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上诉案时,注重诉源治理,力促双方矛盾化解,修复破损邻里关系。
陈某与张某是邻居,两家宅基地之间原先隔着水渠,后水渠被填平,多出一块空地。为争夺空地归属,两家经常发生口角,曾经和睦的邻里关系不断恶化。2020年3月,陈某发现张某将杂草堆放在她家田里,就用木棍将杂草挑回临界的张某家田里。张某闻讯赶来,手持掸尘和木棍击打陈某头面部,致使陈某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
一审法院经审理以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赔偿陈某经济损失2万余元。张某不服,向南通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南通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官陆音承办该案。
陆音仔细研读卷宗材料后,到看守所与在押的张某进行沟通,听取张某的上诉请求及事实理由。“是她有错在先,我没错!”面对检察官,张某仍对一审判决不服。从法律层面上讲,陆音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如果不能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影响的是两家几代人之间的关系。
对此,今年1月,陆音邀请一审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当地派出所干警以及村委会干部一同实地调查走访,分批次对各方当事人及家属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陆音发现张某的小女儿抱着爸爸的腿问“妈妈什么时候回来”?陆音顺势以亲情为切入点,“孩子需要母亲的陪伴,但是你的妻子确实给别人造成身体伤害,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争取从轻改判。”考虑到张某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陆音反复就赔偿金额做被害人陈某及其家属思想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签署协议当天,张某家属代为支付赔偿款,被害人陈某出具了谅解书。据此,检察机关向法院建议从轻改判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得到二审法院认可和采纳。
法律结果圆满,现实问题却仍未解决。陆音在走访中发现,陈、张两家矛盾的根源是宅基地间的那条小道。为了“治根”,陆音提议双方同时清除树木,将该道路作为公共通道。在村委会干部的见证、协助下,双方当场表态认可。“事情解决了,我们两家还是好邻居,要给孩子们树个好榜样。”回想着张某家人的话,陆音觉得一切奔波都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