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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法律监督“主阵地” 盱眙县检察院聚焦主业规范刑事执行
2022-04-18 09:48: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第三检察部)是盱眙检察的老先进,是检察机关的金字招牌,我们要将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在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二季度全院工作例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文武对条线工作点评时说道。近年来,盱眙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围绕发展大局,聚焦监督主业,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改革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先后将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淮安市践行恩来精神模范团队等一批重量级荣誉收入囊中,办理的1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1起案件被评为全国财产执行优秀案例;办理的1起案件入选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案例;2名干警先后入选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让金字招牌的成色更足。

  深耕法律监督“主阵地”

  今年1月25日,该院第三检察部在开展社区矫正执行检察工作中发现,外省某县法院判决的一起网络赌博犯罪案件同案9名盱眙籍社区矫正对象同时出现未按时报到的情形,存在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不当问题。发现这一线索后,承办检察官通过档案查询、实地走访、询问核查等方式开展调查,经查明,9名社区矫正对象未按时报到的主要原因系9人主观上认识不足,且心存侥幸导致。

  依照有关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未按时报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对其作训诫、警告等处理。为避免9名社区矫正对象不服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理,进而对社区矫正工作产生抵触心理,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承办检察官在查明事实、明确责任后,积极向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促使9名社区矫正对象真正认错悔过,主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理。

  “针对未及时接收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导致逾期通知的事实,我们第一时间对辖区内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大排查、大走访,并及时进行了问题剖析,针对因节假日、双休日无人接收可能导致社区矫正对象超期报到的问题,研究并制定出台了节假日、双休日专人值班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办法……”在该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召开的社区矫正人员未及时报到的专题剖析会上,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说道。

  检察监督工作“求极致”

  今年2月,盱眙县法院就外市某县司法局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周某收监的提请,向该院发函征求意见。某县司法局提请收监的文书及相关检查报告中显示周某患有高血压3级(高危),不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列疾病。

  收到函件后,承办检察官对周某的相关检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并调取了2021年8月法院提请对周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查报告和鉴定材料。经审查,法院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查材料中淮安市某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和外市某县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中对周某患有高血压危险分层存在明显出入。

  为查明上述情况,一方面,承办检察官赶赴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进行调查,先后走访了周某、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经调查了解,周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未有违纪违规被处罚的情形,并且周某因经济困难,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只定期至卫生所输液降压,并未采取有效的康复治疗,存在一定的收监风险。另一方面,该院将外市某县医院对周某检查的病例材料提请淮安市检察院技术部门开展鉴定。经鉴定,某县司法局提请收监的罪犯周某病历材料,不能明确周某高血压等级及危险分层达到可以收监的程度。结合上述情况,该院依法向法院回复建议不予同意某县司法局提请收监周某的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该院的意见,对周某作出不予收监的决定。

  2021年以来,该院通过实质化审查办案,在开展集中清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对17名被判处实刑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的进行了清理,建议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7人、收监执行10人,其中对1名虽符合保外就医情形但有社会危险性的,建议法院及时收监执行,对2名在逃的人员督促公安机关及时上网追逃,并且通过走访调查提供线索,成功抓获归案1人。

  智慧检务“云端提速”

  “远程提审是以数字化网络会议系统为基础,通过在看守所和检察院讯问室内配置网络会议终端、电脑、液晶电视、物证展示台、网络打印机等设备,实现高清音视频、多画面合成、远程示证、远程打印、同步录音录像于一体的实时提审。此外,我们还制定了《盱眙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审工作实施方案》,更好地保障了讯问过程的规范化和讯问实体的公正性。”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军和说道。

  据悉,为应对因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场所可能全面封闭的突发情况,今年初,该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安排第三检察部和办公室共同立项推进,在全市率先启用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开展犯罪嫌疑人审讯和认罪认罚工作,在确保落实办案防控措施的同时,保障刑事案件的顺利办理。3月10日,接上级院关于监管场所将于次日实行全封闭管理的通知后,考虑到疫情期间看守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犯罪嫌疑人无法提出监区进行讯问,该院立即安排负责驻所检察工作的同志与看守所主要领导进行会商和论证,在确保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及时启用驻所谈话室内的远程提审系统,通过高仿真视频系统远程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安排专人负责对接,讯问笔录远程打印交嫌疑人签字后由专人集中带回。开展远程提讯、认罪认罚12次,有效避免了疫情防控风险,节约了司法资源,办案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作者:郎建强 汪远 何木  编辑:陈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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