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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有鱼 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让甘露青鱼味更美
2022-04-25 09:27:00  来源:检察日报

2021年12月30日,甘露青鱼开捕,渔民怀抱青鱼,满脸喜悦。(鹅湖宣)

  “春节到现在,我们的甘露青鱼养殖没有停,保证让无锡老百姓‘年年有鱼’。”4月15日,接到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电话,鹅湖镇圩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浦向华回应道。

  甘露青鱼,体狭长、颜色偏深青灰,因当地水质清澈且富含硒元素,肉质鲜嫩营养丰富,已有百年养殖历史。鹅湖镇养殖青鱼的水域达1650亩以上,是国内最大的无公害青鱼养殖基地。2002年,甘露青鱼被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2003年“甘露”品牌青鱼被评为江苏省名牌农产品。

  名气有了,“李鬼”也来了。2017年锡山区两会上,有代表反映外地青鱼冒充甘露青鱼销售。锡山区检察院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后与当地水产协会签订《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保护协作意见》,同步设立检察工作联系点,推进甘露青鱼“身份溯源”,每一条甘露青鱼都有了“身份证”——“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合格证”。之后,该院每年总要与甘露青鱼“见面”两次:春天问鱼苗放养、腊月护平安捕售。

  2021年1月,甘露青鱼捕捞季到了。锡山区检察院检察官下沉走访甘露青鱼直销点、“甘露”青鱼外包装印刷企业,获悉辖区部分经营户未经授权使用“甘露”品牌青鱼包装,继续摸排发现部分印刷企业违法制作假冒“甘露”青鱼等注册商标的外包装盒。

  “本来以为有了溯源‘身份证’就不担心,没想到又有人假冒包装盒,我们这边祖祖辈辈养甘露青鱼,最怕造假。”浦向华忍不住向检察官“抱怨”。

  不能让百年甘露青鱼品牌权益受损。同年1月底,该院连续制发6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销售假冒“甘露”品牌青鱼以及违法制作假冒“甘露”青鱼注册商标的外包装盒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一场保护“甘露”青鱼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就此展开。收到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立即协调,共同在全区全面摸排“甘露”青鱼销售及外包装印制企业等情况,前后走访摸排52家农贸市场、37家超市、25家印刷企业、50家水产经营户,发现2家纸制品企业未获得“甘露”青鱼商标注册人授权,仅凭青鱼养殖户订单就私自印制“甘露”青鱼外包装。根据违规情节,该区市场监督部门对2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并分别处以1.6万余元和0.6万余元罚款。

  今年1月1日至3日,“跃动的鱼,丰收的歌”甘露青鱼文化节举行,渔民收网鱼满舱,销售区有序火爆,检察官也趁势做起普法宣传。

  “甘露青鱼是无锡最早获评的省地理标志农产品,检察机关连续5年依法能动履职,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全面保护甘露青鱼这样的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让人印象深刻。检察履职就要如此,能动、持续、见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全国人大代表、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事业部设备运维部经理赵伟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作者:卢志坚 贺俊丽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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