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对藏品进行估值,再将藏品送到香港、新加坡拍卖……如此“贴心”的拍卖公司是不是很让藏家心动?然而,这一切都是拍卖公司自导自演的一场戏。
经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万元,责令退赔各受害老年人经济损失;两名同案人员也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张某在玄武区成立南京亨佳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后招募店长、经理、主管、业务员等人给老年人拨打电话,邀请他们将收藏物品带至公司。为了吸引老年人“入坑”,他们安排员工充当“资深鉴定师”,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对老年人提供的藏品进行估值,并声称可以将藏品送到香港、新加坡等地拍卖。老年人纷纷相信,与该公司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并交了一笔“运作费”或者“宣传费”。随后,张某通过中介,雇用拍卖师在香港的豪华酒店内举行虚假拍卖,并将所谓的拍卖过程全程录像。张某预先设定好保留价,然后组织群众演员在拍卖现场低价举牌,最终以未达到保留价为由流拍。事后,张某将录制的拍卖视频交给各受害老年人观看。截至案发,张某骗取王某、邵某等60余名受害老年人“运作费”“宣传费”共计239万余元。
案件移送玄武区检察院后,该院经审查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老年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近日,经玄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