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检察院:“皮皮侠”来到校园法治护“未”
为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让每节法治课都更有意义”。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暴露出的乡村学校、职业学校法治教育薄弱问题,对症下药,组建“皮皮侠宣讲团”,开展法治宣讲。
6月28日,“皮皮侠宣讲团”成员分头走进新袁、李口、裴圩等乡村学校,围绕预防校园欺凌、远离网络侵害、学会自立等主题,创新嵌入原创“小侠说”系列普法漫画、“说说悄悄话”,给孩子们送上暑期专属课堂,真正做到将法治的种子播撒进孩子们的心中。
下面就跟着“泗检皮皮侠”的步伐一起去看看吧!
第一站
“犯错是成长的必修课,犯罪不是!”
卢集小学课堂上,检察官葛凌围绕法治、安全、学习三方面与同学们一起探讨如何高兴又安全地度过暑假。检察官引导学生要时刻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学会自我保护。同时注意煤火电水等安全,水火无情,安全是第一位的!
“美食只能填满胃,学习才能填满人生!”
检察官提醒大家,暑假期间也要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多多体验平时没有机会体验的事情,比如从保持有效沟通开始,与爸爸妈妈分享自己一天的学习成果和有趣的事情!
第二站
“炎热的暑假+忙碌的父母+无人看管的孩子”会产生什么样的安全隐患呢?”
大兴小学教室内,检察官刘知宇以设问形式引导孩子主动思考暑假期间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分别从交通事故、溺水事故、消防事故等方面以案释法,帮助孩子树立安全意识。从预防违法犯罪角度向孩子们讲授旷课、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盗等不良行为及危害,并结合“皮皮侠”原创普法漫画给孩子们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第三站
新袁镇小学报告厅内,检察官王成霞针对学校留守儿童较多,孩子们缺乏家庭的约束的现实问题,通过案例讲解让孩子们对偷盗行为、校园欺凌、打架斗殴有了进一步认识。
互动环节,一名五年级小学生主动向检察官“坦白”因为一点小误会而“欺负”同学的事件,在检察官的疏导和鼓励下,两位同学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掌声鼓励中握手言和,还表示一定认真听检察官姐姐的话,不做校园“小恶霸”。
第四站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城厢小学报告厅里,检察官宋秀艳向师生们分享了一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数据,并分析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特征,告诫大家年龄小不是金钟罩,犯了错就要承担责任。
第五站
李口镇小学法治讲堂上,检察官张艳凤以“披着羊皮的怪蜀黍”、“复仇者”小强等小故事为切入点,寓教于乐,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群力群策,共同探讨如何远离大灰狼、如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第六站
高渡小学专题讲座上,检察官戴乐通过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形式,从预防性侵害、反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方面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强法治观念。
第七站
裴圩镇小学课堂上,检察官朱莹莹从遵纪守法不做坏孩子、做自己的守护天使两个方面,以案例、故事的形式向同学们介绍了不良行为的种类、危害,并根据办案实际,给同学们送去远离不法侵害“六大法宝”。
今后,“皮皮侠宣讲团”将通过持续开展常态化、多维度的乡村法治宣讲,逐步实现法治教育资源更多地向乡村儿童倾斜,以乡村需求为导向,开展网络保护、预防犯罪、自我保护、家庭教育、强制报告等主题宣讲,助力乡村学校建立专业化、系统化的法治教育预防体系,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环境,营造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
建湖县检察院:暑假前的最后一节法治课
“校园贷、校园欺凌的危害深远,同学们要勇于保护自己……”炎炎夏日,铿锵有力的声音在建湖县近湖中学的广播中传出,检察干警正在为该校的师生深入剖析黑恶势力、网络、毒品等犯罪的危害。班级内鸦雀无声,同学们都听得聚精会神。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系列案件的多发现象,江苏省建湖县检察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与县域内中小学开展合作,将校园作为重要的普法场所、学生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上法治课等形式送法进校园,用一个个真实、生动的案例,向中小学生讲授未成年保护、校园欺凌等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同学们铸造坚硬的法律“金钟罩”。通过宣讲,在同学们幼小的心灵里播种下法律的“种子”,并定期“灌溉”,直至长成参天大树,建湖检察院用实际的行动庇佑着这些祖国花朵健康成长。
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送法进校园平安过暑假
在暑假到来之际,为强化学生暑期安全意识,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未检干警走进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为400余名初中生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未检干警主要围绕性侵害与如何预防、网络诈骗以及暑期安全教育三个方面作宣讲,结合鲜活真实的典型案例,向同学们解读有关法律知识,和同学们交流互动,同学们踊跃参与互动。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检察关注函预防中高考后学生“泡吧”
适逢全国统一高考临近结束,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向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玄武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出检察关注函,提醒职能部门关注中高考结束后未成年学生“泡吧”“开房”等问题。
近年来,该院第四检察部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学生在中考、高考后暂时没有了紧张的学业压力,精神上容易松懈,各种聚会比较多,容易发生出入酒吧、KTV、网吧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等不良行为,或者未经监护人允许入住宾馆,甚至受他人影响实施违法犯罪或者被他人侵害。2018年以来,该院第四检察部已办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
该院将以上事项予以函告,请两家单位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大巡逻力度、联合突击检查、警示经营业主严格遵守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法律规定并履行好强制报告义务等,以预防此类现象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