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女儿摔了一跤,家里没钱,没办法送她上医院,救助金真及时。”在上门发放救助金的时候,救助申请人陈某的父亲拉着检察官的手感谢道。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集中对7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在炎炎夏日为因案致贫的当事人送去一股清凉。
救助申请人陈某患有重度智力残疾,且腿脚行动不便,独自在家期间被邻居侵害。该院控申部门接到移送线索后,立即调查核实,通过走访社区、邻居了解相关情况。陈某从小与其父相依为命,现年已30有余,生活仍无法自理;父亲年事已高,为照顾陈某难以兼顾工作,靠在本地工厂打零工为生,收入微薄;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陈某因行路不稳摔跤受伤,在家休养。
经核实,陈某属于困境妇女群体,系检察机关重点救助对象,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及时为陈某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上门先行发放部分救助金用于陈某的治疗和日常生活;对于剩余救助金,则委托社区定期发放,通过第三方监管方式确保申请人得到长期、稳定的救助。
“司法救助既是一项政治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今年以来,我们将移送司法救助线索作为对员额检察官考核的重要指标,在救助线索和救助金额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海陵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