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们心里种下法治的“种子”,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是建邺未检人一直努力的方向。
为了引导未成年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丰富孩子们的暑假生活,提高他们的安全自护意识和法治观念,7月15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七彩阳光工作室联合南京市建邺区中优关爱儿童之家、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家问家事团队,共同举办了一场“寻法特工队”主题模拟法庭活动,带领孩子们“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
活动开始前,该院检察官助理韩卓鹏为孩子们送上了一场普法小讲座。由于参加本次活动的孩子们是小学生,不熟悉法律,韩卓鹏首先为孩子们讲解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律师的职能;然后通过讲述案例“灰太狼故意伤害案”,讲解了刑事诉讼程序;最后从抵制校园欺凌、合理用网、警惕陌生人等方面,提醒孩子们暑假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
随后,模拟法庭活动进入“选角”阶段,“我要当公诉人”“我要当法官”“我要当辩护人”“我要当证人”孩子们一个个争先恐后。为了公平起见,同时丰富孩子们的法律知识,现场采用法律知识问答的形式,答对问题多的孩子可以优先挑选喜欢的角色。
紧接着,建邺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程雪梅、检察官助理韩卓鹏、家问家事团队的律师们按照真实庭审程序,悉心指导孩子们串流程、磨细节,确保庭审程序规范有序。本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发生在同学之间的盗窃案件,“被告人”阳光中学学生“王大熊”趁同寝舍友“张小强”收拾行李回家时,将“张小强”抽屉中的一部手机偷走。
“现在开庭!”随着“小法官”敲下庄严的法槌,模拟法庭活动正式开始,12名小演员完全沉浸角色。
“王大熊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现在可以就你的异议进行陈述。”
“小法官”为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正襟危坐、不偏不倚。
“张小强的手机为什么会出现在你的书包里?”
“你为什么没有及时归还?”
“小公诉人”为指控犯罪铿锵有力、义正辞严。
“该证据不能证明王大熊有盗窃行为。”
“证人你怎么看清是王大熊在打游戏的?”
“小辩护人”能言善辩,辩护不遗余力。
最终,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小被告人”认罪认罚,垂头丧气。
孩子们的演出有模有样,精气神十足,“控辩”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衔接有条不紊,现场充满了节奏感和层次感。
本次模拟法庭活动,让孩子们身临其境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不仅调动了他们自觉、主动学法的积极性,更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
下一步,建邺区检察院将积极借助各种专业社会力量,有针对性、高质量开展下一步,建邺区检察院将积极借助各种专业社会力量,有针对性、高质量开展“检护未来”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