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让我的孩子重获新生,今后我一定好好教导他……”近日,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电话回访被不起诉人刘某的父亲,刘父电话中再三承诺。
2021年11月,刘某和好友马某得知某知名酒业与航空公司联合推出“乘机购酒”促销活动,打算借此“挣上”一笔。刘某用马某提供的微信小号加入兼职群,瞄上群内的中介周先生和王女士。刘某与马某商量以囤酒老板身份与其聊天,并让周先生组织人员乘坐飞机购酒,承诺给付每人345元中介费。随后刘某联系上王女士,称可帮助王女士招募大学生乘坐飞机,以优惠价购买某品牌白酒,但王女士需要支付购酒及报酬费用。王女士通过微信给刘某转账1.3万余元。刘某收账后即刻提现,刘某分得9500元、马某分得4200元。后王女士发现受骗而报警。
4月6日,案件移送淮安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刘某、马某犯罪时系在校大学生,归案后悔罪态度诚恳,系初犯,案发后已全额退赔并且获得谅解。出于教育挽救目的,该院拟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会。最终,听证员们经过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综合考虑听证会的意见,该院最终对刘某、马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