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生态环境,离不开法治保障护航。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贴“生态保护引领区”发展要求,不断完善“生态+检察”机制、聚力落实“专办+精办”要求、积极创新“司法+普法”办案模式,为武进打造长三角“最美湖湾城”提供检察“绿色方案”。
“生态+检察”联动出实效
生态环境类案件线索难以发现、证据稍纵即逝,污染一旦形成,便很难在短期内恢复,且治理代价极大,赔偿义务人不愿积极配合生态修复……针对这些问题,武进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方式,从源头破难点、治痛点,主动强化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和渔政、水利等相关部门协作对接,形成“执法部门提供线索、司法部门协力推进、进展情况相互告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全面掌握环境污染犯罪线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既要打击,更要修复。办案过程中,该院将环境修复作为环资类案件的落脚点,与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共同制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中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形成生态保护“一盘棋”格局,创新建立先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后追究刑事责任的办案模式,确立“先试点、后推广”的渐进式思路,着力改变重打击犯罪、轻生态恢复的传统局面。2021年12月9日,武进区检察院依法对最高检挂牌督办的锡溧漕河环境污染专案提起公诉,督促被告人缴纳950万元生态环境修复费和200万元危险废物处置费,助力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专办+精办”发力提质效
专案专办,跑出“武进速度”。该院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环境案件专业化办案小组,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研讨、小课堂、新老同志结对“传帮带”等措施,实现成员间经验共享、互促互进,提高团队办案专业化水平,提升环境污染类案件办案质量。
“小案不小办,大案要精办”,针对环境污染案件危害大、取证鉴定难等问题,检察机关精准出击,提前介入环境污染案件的应急处置、鉴定评估、环境恢复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案件会商机制,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并将检察机关的侦查引导和技术支持延伸到刑事案件立案之前,有力提升了案件侦办质效。2018年以来,武进区检察院共受理环资类案件105件,承办的一起污染环境案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强化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典型案例”。
“司法+普法”组合见成效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多年来,该院积极推进“守护碧水蓝天”专项行动,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案件,追查上下游、深挖利益链,加大打击力度,避免出现“漏网之鱼”,全力促成赔偿与修复“前置”,在提起公诉前支持并督促赔偿义务人履行赔偿责任或及时启动修复程序,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赔偿磋商、实施修复的全程监督。对于损害明显、案情简单、标的较小的案件,武进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建立专家库,从中调取专家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大幅度削减鉴定费用。同时引入第三方治理模式,降低治理成本,提高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效率和效果。
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办理力度的同时,该院推行“司法+普法”司法理念,依托“检察官进网格”活动对涉污企业、渔民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对环境案件被告人、缓刑罪犯、不起诉人开展回访帮教、释法说理,并充分发挥网格员面广、点密、深入基层的优势,实时查看环境损害,跟踪生态修复案件落实情况,督促当事人依法履行修复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