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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检察官:发现侵害行为请立即报告!不报告追责!
2022-08-16 10:22: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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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受侵害时

  他/她可能因为羞怯而躲闪

  因为恐惧而沉默

  因为敏感而痛苦

  本该欣欣向荣的花朵

  不该渐次枯萎

  谁来...保护他们?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监察委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加入了强制报告制度的条款。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责任单位并不能够严格履行强制报告的法律义务。

  在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由于宾馆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使得本应避免的一起侵害行为得以发生。检察机关在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支持受害少女向宾馆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强制报告责任单位因不履行责任而赔偿的案件,被《检察日报》称为强制报告制度的“破冰之诉”,在头版头条发表,中央电视台《守护明天》栏目深度报道。

  为了让更多的宾馆了解并且认真执行强制报告制度,2021年5月27日,徐州市检察院和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面向云龙区内的71家宾馆联合举行强制报告制度宣讲,并请宾馆负责人签署了《强制报告承诺书》。此后,徐州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卫健委等部门督促全市1466家宾馆和21家医院签署了《强制报告承诺书》;会同教育部门将校园普法作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重点,开展“法治进校园”86场次。

  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是一把利刃,斩断伸向孩子的魔爪;是一簇火光,驱赶吞噬欢乐的黑暗;是一束光芒,照亮更多隐秘的角落。及早发现、及早干预,报告免责,不报告追责。

  目前,徐州市检察机关已启动“检·爱”智慧平台建设,作为首要版块“蓝风铃”强制报告信息系统即将上线,以检察监督推动全社会对侵害未成年人预警,用信息化手段“打通”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之“最后一公里”。在着力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体两翼”的同时,希望有更多的学校、医院、宾馆、社区等强制报告责任单位和个人,主动担负起这项职责,让我们共同为孩子的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天空。

作者:  编辑:陈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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