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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网站、假培训、假证件 灌南县检察官介入揭开背后的“家族式”造假团伙
2022-08-19 10:17:00  来源:检察日报

  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然而,江苏省灌南县的李某却铤而走险,拉拢亲友,利用某知名网站推广“特种行业培训班”,然后根据客户需求制作假证,再通过仿冒的国家机关网站查询证件真伪,形成假培训—制售假证—假网站验证闭环链条。

  2020年12月,灌南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巡查中发现,一个号称是吉林省某市某部门官网的网站不断向社会推介某特种行业培训班,该培训班为电工、焊工等特种行业提供办证培训和考核办证,还提供网上验证服务。经核查证实,该网站是个冒牌官网,其审验的特种行业从业资格证均系假证,且大部分是从灌南县寄出。经过拉网式摸排,公安机关一举捣毁制假窝点。

  “考虑到该案涉案证件数量大,办理的都是特种工作证件,且大部分已经流向社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灌南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小凯介绍,他们结合现场查缴电脑、印章等制假设备及一批成品和半成品假证,认为该团伙具有社会危险性,决定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先后批准逮捕李某等8人,另有2名犯罪嫌疑人因在哺乳期而被取保候审。2021年6月,该案移送灌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每当客户质疑证件真伪,想要亲身参加培训考试时,该团伙便以要到吉林培训、食宿自理、培训费用高昂、考试难度大等理由,让客户产生畏难情绪,进而委托该机构进行代考、代办。直至案发,该培训班没有一个客户自己参加过培训考试,却都取得了该机构颁发的“证件”。“我们主要跟客户说代考、代办,价格在500元至700元之间,并告知教育机构有内部渠道,可以办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证件。”讯问中,客服接单员李某甲(李某的堂姐)供述了“代考式”售证情况。

  原来,李某利用某知名网站推广特种行业培训班,以教育培训名义引流客户,通过建立“速成教育培训”微信群,拉拢李某甲、刘某(李某的表姐)等人加入,并负责客服接单、收集客户资料,收取定金;由李某乙(李某的弟弟)、杨某(李某甲的丈夫)根据客户需求制作假证、加盖钢印、逐一寄递;最后由专人负责将假证数据录入仿冒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等国家机关网站,引导客户在仿冒的国家机关网站查询证件,形成“家族式”制售假证链条。经查明,2020年4月至12月,李某团伙共制售假证9161本,非法获利500余万元。

  案件办理期间,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该团伙先后退出违法所得126.5万元,所有人均认罪认罚。2021年7月,灌南县检察院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李某等10人提起公诉。今年5月,法院经审理,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其余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不等。

  灌南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大部分假证上的发证机关为吉林省某市应急管理局,证件种类为电工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等特种从业资格证件。对此,2021年9月,该院向吉林省某市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提醒函,建议加强从业人员资格审查,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相关行业严格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范。

  收到提醒函后,吉林省某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在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从2021年12月起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以案释法,对于未经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作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同时,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行为线索。

作者:卢志坚 左飞 孟婧  编辑:陈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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