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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静: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2022-10-10 09:51: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时代孕育思想,实践培育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历史阶段,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思想指引、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坚定政治站位、坚守为民本位、坚持能力固位,成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必然之选、必由之路、必行之事。

  检察机关必须坚定政治站位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首先是政治责任。坚定政治站位,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律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才能确保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必须保持监督属性。“讲政治”与“重办案”是检察工作的“一体两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在“讲政治”的同时,更需要“重办案”。每一位检察人员就必须像一个“工匠”,不断锤炼、不断改进自己的技艺和作品,用更为高超的监督能力、更加突出的办案成效,来体现“讲政治”、彰显“顾大局”。

  检察机关必须坚守为民本位

  必须更加注重护民利。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产生的需求更趋多元,检察机关必须聚焦直接侵民权、损民利的高发多发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综合性治理网络空间、系统性防范社会风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更加注重应民盼。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具有鲜明公益属性。目前,检察公益诉讼蓬勃发展,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既要积极加大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传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更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公共卫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

  检察机关必须坚持能力固位

  必须把准制约与配合的关系。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善于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监督方式,促进被监督者规范执法、规范司法,推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共同解决问题,争取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必须把准创新与守正的关系。创新是提升能力的“高速路”,守正是巩固能力的“安全阀”。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必须尊重规律、实事求是,围绕办案、量力而行地守正创新,切实摆脱创新形式化、应景化等乱象,消除无益创新造成的主责主业弱化、人财物资源浪费、管理成本增加等弊端。必须把准一体与多元的关系。检察机关是国家法治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必须处理好检察机关与其他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因此,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探索与其他监督主体的有机融合,各尽其职、协调配合、系统推进,共同形成、筑牢监督权力的体系性能力、制度性笼子。

  (作者系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作者:詹静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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