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现在我可以请假去外地出差,心里也踏实了许多。”11月2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就社矫人员王某“打零工”出差请假问题对其回访时得知,经检司联手努力,问题已妥善解决。
今年6月,京口区检察院受区司法局邀请,派员参加司法局警告合议会,拟对多次不请假出差的社矫人员王某给予警告。合议会上,检察官了解到,王某是物流从业者,其工作需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按照惯例,其只需向司法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凭证,证明其出差的正当性,即可获准请假。然而王某属于“打零工”,虽多次向司法局请假,但因其无法提供劳动合同与正规工资流水而未能获准。“我当时想着工作要紧,就直接外出了。”王某表示当时确是不得已而为之。
社矫人员违规外出的确不对,但因社矫人员在就业方面处于劣势,他们工作生活的正当需求也应得到考虑。经调查,因“打零工”不能提供劳动合同与工资流水而无法获准请假外出的社矫人员并非王某一人。
“一份稳定工作,对社矫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有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应为其合法权利保驾护航。”为破解社矫对象“打零工”出差请假难的问题,京口区检察院向区司法局专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司法局根据社矫对象就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实质性审核“打零工”社矫对象的申请,以更为人性化的执法,帮助社矫对象改造。司法局随即采纳了这一建议。
“我们充分考虑了可能存在的各种特殊情况,对现有社矫人员外出请假机制进行了全面完善,在对社矫对象工作证明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的同时,根据相关人员的需求开展实质审查,以证实其请假外出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京口区司法局社矫科负责人高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