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每个孩子成长的摇篮,是每个孩子栖息的港湾……一张圆嘟嘟的小脸上,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头上梳着几个“小揪揪”,小嘴见人就喊,这么一个“小可爱”已经在派出所住了十来天,到底是什么让这个“小可爱”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小可怜”呢?
突发变故,萌娃受困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涉嫌犯罪一案时,经审查认为李某依法应当被逮捕,但检察官发现如果李某被羁押,其独自抚养的女儿小彤彤就会陷入无人照料的境地,遂立即协调将小彤彤先暂时安置在某派出所内。
经了解,小彤彤是非婚生女,生父王某早已定居外地组建新家庭。事先约定,小彤彤归李某抚养。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事先约定并不能对抗法律规定,尤其在儿童处于困境之中,其亲生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和抚养义务。
李某被羁押后,民警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多次与王某沟通,王某表示无法抚养小彤彤。而李某父母、祖辈均已去世,唯一的直系亲属哥哥也无力抚养小彤彤。种种因素叠加,小彤彤成了无家可归的“小可怜”。
多方联络,找到“新家”
偌大的世界,却没有一个小彤彤的容身之处,这牵动着检察官的心。“小彤彤目前处于无人照料状态,先把她安顿下来是当务之急。”检察官迅速联系民政、街道、社区,为小彤彤寻找最合适的临时居所。几经辗转,最终选择了一所养老院作为小彤彤临时“新家”,并安排专人照看。
“阿姨,我要带上我的黄色小毯子,没有它我睡不着”,3月的第一天,花枝孕蕾,春天的气息扑面而来,检察官阿姨、关工委老同志、法律援助律师、民警一起带着小彤彤去往这家养老院。在路上,小彤彤扑闪着大眼睛,一脸稚气地对检察官说。
到了养老院,小彤彤东看看,西摸摸,对这里的一切充满了好奇与期待。为了让小彤彤感受到家的温暖,检察官们为她准备了崭新的玩具、画笔、零食等。拿到画笔,小彤彤就画起了她喜欢的小公主,涂上她最喜欢的颜色。
以法之名,守护“幼小的你”
临走时,小彤彤不舍地和检察官阿姨们说再见。在检察官心里,守护小彤彤的工作还没有完。检察官与小彤彤生父沟通、释法,王某承诺尽快来宁商谈孩子的监护和抚养问题。
“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以来,秦淮区检察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依法能动履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国家保护是坚强的后盾,我们将持续关注小彤彤的监护和抚养问题,与相关部门一起,用法律筑起爱的桥梁。”秦淮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迎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