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现在养我了,感谢检察官的帮助,为我的事情费心了。”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后的第一年,三八节当天,检察官臧丽伟通过电话了解对去年来访过的当事人赵阿婆(化名)的近况。
这事还得从去年说起:2022年3月底,赵阿婆拄着拐杖,带着厚厚的一叠医疗费用单据来到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向子女追索赡养费,帮助解决她的养老问题。
在交谈中,检察官得知赵阿婆已年近八旬,二女一子早已各自成家,丈夫前几年因病去世后她一人独居在乡下。这两年,她查出原发性骨髓纤维化,导致行动不便,独自生活有困难。自己前期看病已经花去了5万多,后期还需每月就医,长期用药,仅靠养老金难以负担。然而,三个子女间长期存在矛盾,一直无法就赡养母亲达成一致意见。万般无奈下,赵阿婆选择向检察机关求助。
通过进一步调查,检察官得知,赵阿婆平时生活起居主要是两个女儿抽空照料,医疗费也多是她们支付,小儿子陈文(化名)对母亲鲜少过问。加上婆媳间长期存在较大矛盾,母子、婆媳关系十分紧张,虽然当地村委、派出所多次调解,但仍然不相来往。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作为赵阿婆之子,陈文应当履行对母亲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赡养义务。
为保障老年妇女的合法权益,在了解到赵阿婆的起诉意愿后,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此外,检察官分别与几位当事人多次沟通,从“法、理、情”的角度进行了耐心劝导,希望他们学会换位思考,互相理解,互相信任,共同为修复亲情作出努力。在检察官和法官的努力下,2022年4月16日,母子四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三位子女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承诺将轮流照顾母亲,按期支付母亲的赡养费和医疗费,让赵阿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2022年7月底,检察官与法官共同对赵阿婆进行回访。“我最近病情稳定了,但每月看病吃药还是感觉负担很重,儿子还是没有来看过我,也没付过医药费,我感到很伤心。”听了赵阿婆的诉苦,检察官再次打电话给其儿子陈文,督促其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同时,法院将该案移送强制执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赵阿婆母子间的关系需要双方给彼此时间和空间来缓和,但赵阿婆的经济难题迫在眉睫。承办检察官将该案移送该院控申部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审查,赵阿婆的境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范围和条件,该院决定对其发放救助金20000元,解决赵阿婆的燃眉之急。
“我母亲收到救助款了,目前的身体状况也比较稳定,她特意委托我来向检察官们表达谢意。”2022年10月底,赵阿婆的大女儿陈芳(化名)专程给检察官送来了两面印有“关爱老人 服务社会”“雪中送炭 情暖人间”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