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联合洪泽湖渔政支队的执法人员对“中国淡水蛏”生存情况进行调查,目前,淡水蛏种群生存状态良好,已达到每平方米60多只的密度。
“中国淡水蛏”一度因水体污染、栖息地被破坏等因素影响,自然资源急剧衰退,呈濒危状态。“中国淡水蛏”重现洪泽湖的背后,离不开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的功劳。
“中国淡水蛏的生存、繁殖对水质环境要求较为苛刻,上世纪90年代就变得罕见的生物得以重现,说明洪泽湖生态环境得到很大改善,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健康的水生态系统正在形成。”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四大队队长毕兴伟说。
洪泽湖是全国第四大淡水湖,不仅风光秀丽,而且资源丰富。为加强洪泽湖生态资源保护,近年来,洪泽检察院积极构建环境资源一体化公益保护格局,强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与公安、渔政、水利等职能部门形成保护格局,设立生态修复基地,建立环洪泽湖生态检察联盟,创立洪泽湖流域跨区划协作机制,凝聚洪泽湖生态保护合力。
“洪泽湖虽已实行十年禁捕,但随着捕捞技术发展,偷捕手段更加隐蔽,非法捕捞一方面降低了鱼类资源的自然增殖,另一方面改变了水域原有鱼类群落结构,破坏了水生物群落的稳定性,同时增加了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洪泽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徐慧琴说。
对此,洪泽区检察院一方面加大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力度,另一方面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社会治理手段办理非法捕捞案件。在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刘某等3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针对非法捕捞案件中暴露的部分渔民年事已高、生活困难等问题,洪泽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主动转变理念、释放司法善意,创新提出“以劳代偿”公益修复方案,让非法捕捞者参加湖区环境整治、湖区巡逻、增殖放流等活动,以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修复受损环境。该案获评江苏省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同时利用非法捕捞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赔偿金开展洪泽湖增殖放流活动,仅2022年就向洪泽湖投放各类鱼苗近万尾。
如今,随着洪泽湖保护的深入开展,洪泽湖鱼类种群呈现增长势头,中国淡水蛏、铜鱼、小口白甲鱼等多年鲜见的种类相继被发现,渔业资源种类和数量持续恢复。“洪泽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生态检察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合力,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用‘检察蓝’守护‘大美洪泽湖’。”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海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