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就能随便砍伐自己种在村头公共林地上的树?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的老王因此事被司法处理。3月9日,他在原地补种了砍伐数量3倍的意杨树。3月20日,他被宣告相对不起诉。
2000年前后,老王在村里公共林地上种下了30多株意杨树,看着树越来越粗壮,他盘算着把树砍了赚钱。2022年2月至6月,老王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砍伐了其中29株,被林业执法部门发现,经测算,总材积约15立方米。2022年6月10日,老王滥伐林木案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
今年1月,老王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移送姜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后发现,老王无证砍伐林木量刚达立案追诉标准,有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表态愿意补植复绿等从轻从宽情节,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2023年3月9日,不起诉听证会在老王砍伐树木现场召开,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周边村民参加。大家实地查看老王的砍伐情况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解读相关法律规定,说明其行为的违法性,同时综合老王自身情况,充分阐释对其拟作相对不诉的理由。大家一致同意对老王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当天下午,老王在众人的帮助下栽植了87棵意杨树,以身说法,告诫乡亲们不随意砍伐树木、保护好森林资源。检察官告诉大家,意杨树属商品林,经申请许可后是可以砍伐的,申请程序也并不复杂,万万不能违反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