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是能够让当事人、听证员等全面参与、充分监督检察工作的一种重要途径,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2022年以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建立“三听”检察听证模式,对140余起案件开展听证,听证后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5%。
“用足用好检察听证形式,让更多人亲身参与感受司法办案过程,以更加公开透明的办案程序,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办案中感受公平正义,我们一直在努力。”锡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卫说。
简易案件听“可否”
2022年4月,戴某与朋友聚会饮酒后,与儿子一起返回小区,发现一辆路虎车占用自家车位一部分,冲动之下用拳头对该车进行捶打,造成车辆损坏,维修费用2万元。事发后,戴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移送锡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详细审阅案卷后发现,戴某虽造成损失数额较大,但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归案后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考虑到其与被害人的特殊关系,从修复矛盾、化解纠纷角度考虑,该案有作不起诉处理的条件。
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戴某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和普通群众听证评议戴某的诉与不诉,最终戴某被作不起诉处理。
据统计,轻罪案件占据基层司法机关办案量的85%以上,锡山区检察院将检察听证作为从“治罪”到“治理”转变的有效抓手,积极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求,“应听证尽听证”,着力实现现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效果。
争议案件听“诤言”
检察听证的重点,是要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的案件,疑难复杂、有引领性的案件进行听证。针对争议比较大、专业性质比较强的案件,锡山区检察院通过借助“外脑”提升检察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犯罪嫌疑人为什么在合同上写明借款日期是6月3日?”“5月3日的1620万元借款到底是谁借的?”2022年7月,一场充满“火药味”的问答发生在听证员和检察官之间,深度剖析一起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的“罪与罚”。在一起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发现该虚假诉讼案件时间跨度长、涉及民事关系多,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未消除疑点。对此,检察官邀请具有专业背景人员担任听证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讨论,结合专业知识提出意见建议。最后,检察官对全案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同时列明继续侦查要点,督促继续侦查。
特别案件听“民声”
“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还去撞交警,这个确实不应该。我们乡下年纪大的村民有一些真是不讲道理。”在一场检察长“送上门”的检察听证中,旁听村民听完案情纷纷发言。
不为听证而听证,将每一次检察听证都作为一次现场普法。近年来,锡山区检察院将检察听证作为“谁执法谁普法”的一种有效途径,尤其是针对貌似不起眼的民生小案,主动开展“上门听证”,邀请普通群众参加听证,耐心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从法治视角看待“小案件”。
在一次交通安全检查时,老吴未佩戴头盔骑着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执法人员示意老吴停车,可他却将执法人员撞倒在地后逃离,导致执法人员受伤,涉嫌妨害公务犯罪。事后,老吴真心道歉,执法人员也表示谅解,希望给老吴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为增强当地村民法律意识,检察官来到老吴所在村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村委、村民召开检察听证,播放事发实时监控,面对面释法说理。最终,老吴被作出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