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射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受邀监督当地行政部门开展的网络食品和网红餐厅专项检查行动,查看网红餐厅食品原材料相关情况。本报通讯员李芳 蔡振亚摄
“八小时熬制,100%纯手工,原材料公开,看得见健康,喝得更放心!”近日,青青私房美食店铺(化名)的经营者陈某向江苏省射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展示其最近在网上发布的食品广告,并承诺再也不会发布虚假广告了。
2021年6月,射阳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上接到举报线索,称青青私房美食店铺的经营者陈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暗示店铺自制食品“健脾祛湿膏”对妇科炎症、不孕、湿疹等疾病有治疗、缓解作用。对此,该院迅速立案,并同步启动调查程序。
针对涉网络证据易灭失等问题,射阳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与线索提供人取得联系,在取得线索提供人的同意后,利用其微信号全面收集、固定涉案微信号虚假宣传的证据。为确保证据效力,检察技术人员全程参与调查取证。
“‘健脾祛湿膏’一般是用于调理身体,根本不是药品,怎么会同时对那么多病症有治疗、缓解作用呢?”线索提供人对检察官表示。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青青私房美食店铺于2021年注册成立,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经营活动,且以经营者陈某的个人微信朋友圈为主要销售渠道。到检察官开始调查时,陈某的两个微信号的好友数量达8000余人。同时,陈某自认,其销售的“健脾祛湿膏”为普通食品,原料包含赤豆、薏仁、茯苓、荷叶等,不具有医疗作用。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检察官认为陈某在朋友圈对食品功效进行虚假宣传,属于违法行为。结合调查结果,射阳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陈某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9月,陈某主动缴纳2万元罚款,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对已售商品进行召回。
办结该案后,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2022年4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网络食品和网红餐厅专项检查行动,每月派员随机抽查3家网红餐厅,现场查看其发布的宣传广告,每季度开展一次小结,并邀请检察官、人大代表、公益诉讼线索联络员等参加。截至今年4月底,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查处使用霉变水果、修改食材限用日期、部分食品大肠杆菌超标等各类违法行为26起,发放食品销售经营风险提示函3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