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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摘16袋葡萄被索赔10万元 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调解促和“天价葡萄案”和解
2023-06-15 08:54: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4月24日上午,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的一个葡萄园里,正在回访的姜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看到老高正忙着给葡萄苗扦插,满脸洋溢着笑容。很难想象,半个月前的老高因为葡萄被盗,还成天拉着脸生闷气。

2022年8月初,刘某开车路过老高的葡萄园,看到园内葡萄长势喜人。想起前两天他的女朋友钱某想吃葡萄,自己没舍得买,便看着路边的藤蔓打起了歪心思。之后一个月里,他多次趁着天黑开车来到该葡萄园采摘,直到案发。

2023年2月16日,该案被移送姜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过程中,刘某认罪认罚,并积极表示愿意赔偿和解,但老高索赔10万元让刘某感到为难。

“刘某偷了16袋葡萄,我们做过侦查实验,按每袋8串,每串1.9斤算,根据市场价格鉴定为3648元。您要的赔偿是不是太高了?”检察官问。

“被偷的都是阳光玫瑰葡萄,价格本来就高,而且我家的品质是别家比不上的!”调解过程中,老高情绪激动。

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老高所在的村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命名的“全球生态500佳”,葡萄经济是该村的致富“秘籍”之一,村里还成立了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老高就是其中一员。这些年,为培育优质葡萄,老高很舍得投入,肥料、滴灌系统用的都是非常好的,还安装了物联网设备,实现了葡萄基地的水肥灌溉远程自动化控制。

在后来的调解中,老高的态度缓和了。他表示,之前确实太过气愤,因为刘某剪枝时糟蹋了不少葡萄,都是自己精心栽培的。他还提到,除了卖葡萄,他还做特色农业和观光旅游项目,葡萄被偷后耽误了不少“正经活儿”,确实损失不少。

4月3日,老高与刘某再次来到和解室,老高表示出和解意愿,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刘某向老高真诚道歉:“对不起,我总是教育孩子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自己却没做到,我应该给孩子当个好榜样,我愿意赔偿!”次日,姜堰区检察院结合刘某认罪悔罪表现和家庭情况,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作者:曹阳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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