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邀请,我参加该院牵头召开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检察机关依托地域特色,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蓝澄”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故事,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淮安是一座因运河而生、因运河而兴的城市。清江浦则得名于1415年开埠的清江浦,古淮河、里运河、京杭大运河、淮河入海水道穿城而过,二河风光带贯穿南北,运河汤汤,百里画廊,滋养着独树一帜的运河文化。
自2021年下半年起,辖区内发生多起印染、电镀行业污染环境案件。检察官调研后发现,部分企业“隐身”偷排、滥采地下水、超标排污,难监管、难发现、难查处。为严厉打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今年5月起,清江浦区检察院与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职能部门协作,开展“蓝澄”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蓝澄”,寓意以检察蓝守护清江浦的生态之美,共同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局等7家单位会签协作机制文件,落实落细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络联动、信息共享等机制,对辖区内排污企业进行全盘摸底,集中力量解决企业排放工业废水不规范、不达标问题,实现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有效防范化解污水偷排偷放风险。
我关注到,该院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积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联合区法院、公安、行政等部门采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方式,促成案件当事人修复受损生态。与此同时,该院通过检察建议、法治宣讲等,一体推进生态环境溯源治理。在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6名被告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用吸螺机非法捕捞河蚬16.04吨,检察官将公诉席搬到案发地二河边。庭审中,检察官申请专家证人出庭,向现场群众阐明用吸螺机捕捞河蚬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以案释法,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守护蓝天碧水,林丰草茂,清江浦区检察院一直在努力。我了解到,2022年以来,该院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1件31人,与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群众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活动,放流鱼苗10万尾,补植树苗1000余棵,通过公开庭审、线上线下宣讲等方式,向3000余人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守护好澄澈的运河水,让人民群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最直接的受益者。
(采访整理:本报记者 管莹 通讯员 石艳 卢星静)